******酒店******婚庆公司
合
作
协
议
甲方:******酒店
乙方:******婚庆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共同开拓婚庆市场的原则,为客人提供便捷的全方位综合服务的宗旨,经共同磋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合作宗旨:
通过借助各自产业优势共同开发对方优势客户资源,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组成强大的服务群体,强强结合,扩大企业的知名度与品牌信誉,客户、酒店、婚庆三赢。
甲乙双方的权、责、利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本着维护相互企业形象为原则,达至长期合作,长期赢利的目的。
第二条乙方作为甲方唯一合作的婚庆公司,凡在甲方定餐客户均可获得曼尼提供2888元大礼包;
第三条甲方在有婚庆、生日宴席时应第一时间通知并推荐乙方,乙方在有婚庆、庆典及生日宴会接待策划时要首推甲方;
第四条合作期间,其它婚庆公司不得享有乙方在甲方的优惠条件;
第五条 2011年*月*日至2011年*月*日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场地费用,在2011年*月*日起,甲方向乙方按以下标准收取酒店场地布置费:1、常规型布置(纱幔、路引、香槟塔、烛台、地毯、泡泡机投影等)每场按200元收取;2、有追光的场布按300元收取;3、有星光大道的场布按400元收取;4、有星光大道和摇头灯的场布按500元收取;5、场地费封顶500元。6、场地费每场在布场前结清。
第六条合作期间,签定于甲方服务项目将由甲方负责落实和完成。签定于乙方服务项目将由乙方落实和完成负责,如出现客户投诉的问题,由各自理顺和解决;
第七条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在店内和广告中主要宣传对方。
第八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2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酒店 婚庆公司合作协议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