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更好地为集团公司经营、工程建设提供物资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列入物资分公司管理的、且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采购工作进行规范。
第三条物资招标采购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 质量优、成本低、服务优的原则;
(三) 满足公司经营、工程建设需求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职能部室、分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设立物资采购招标小组,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集团公司主管物资分公司副总经理
副组长:物资分公司总经理
成员单位: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规划建设部、资产运营部、法律事务部、财务部、风险管理部、物资分公司、物资使用单位等。
第六条物资采购招标小组主要职责
(一) 负责物资招标采购的开标、评标;
(二) 宣布中标物资供应商;
(三) 审查入围厂商资格,提出物资供应商动态管理意见;
(四) 鼓励及推广新型物资使用。
第七条物资分公司主要职责
(一) 制、修订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二) 建立健全物资供应商信息资源库,组织物资供应商风险等级评定初评工作,对与公司业务往来有无不良记录进行评价,并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上报物资供应商风险等级初评结果;
(三) 编制招标采购物资计划,内容包括物资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现场质量要求、使用方向、技术标准等,提交物资分公司主管业务副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向参与招投标物资供应商发送邀请函及标书;
(四) 接受纸质、电子标书;
(五) 招标采购会议的召集、记录,依据物资招标计划,提供物资市场价格;
(六) 与中标物资供应商签订物资采购合同。
(七) 负责收集物资供应商物资质量状况信息、提出验收条件及意见;
(八) 物资到货后的质量、数量确认。
(九) 负责接收参与投标物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并予以确认。
第八条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主要职责
(一) 负责对物资招标采购工作及招标投标过程进行监督监察;
(二) 对投标物资供应商与公司业务往来中有无不良记录进行监督、评价;
(三) 对在物资招标采购工作中违纪违规的公司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九条使用单位主要职责
(一)提供物资明细,确认现场物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使用时间、使用效果等信息。
(二)参与本单位物资验收工作。
第十条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 规划建设部负责物资预算审批;
(二) 资产运营部监督物资验收,并对验收后的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三) 法律事务部对物资供应商行业规模、质量认证、信用等级进行法律评价;
(四) 财务部对物资供应商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进行评价;
(五) 风险管理部参与商务评审。根据需要对招标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风险及审计评价。
第三章招标采购的内容和形式
第十一条单价高于5万元的物资和国家要求必须招标的所有物资。
第十二条物资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三条投标方式:纸质文件或电子文本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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