蹦极安全技术要求(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要求所称的“蹦极”是指游客或游客乘坐物依靠弹性绳或其他弹性件的伸缩,产生弹跳运动的游乐设施,包括高空蹦极和弹射蹦极。
第二条 蹦极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必须遵守本要求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由境外设计、制造,在中国境内安装、使用的蹦极必须符合本要求的规定。
第二章设计、制造及安装
第四条 新建或改建的塔架(跳台)高度大于20m 或运行高度大于10 m的蹦极,必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授权的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机构设计审查合格,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投入正式制造和安装。
第五条 蹦极的基础及塔架(跳台)的结构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应符合有关技术法规、标准的要求,并做好施工记录,收集保管好各种试验报告,经有关部门验收。
第六条 对塔架的要求。
(一)地脚螺栓连接应符合《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第四章第一节“地脚螺栓”的有关规定。
(二)塔架结构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符合有关土建结构和钢结构设计规范;无固定基础的小型蹦极结构的固定应稳定可靠。
(三)塔架应设置方便游客疏散的安全通道;楼梯或爬梯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四)对于高度大于15m的塔架须设避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五)运送游客的电梯、升降机等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 对蹦极平台(跳台)的要求。
(一)平台应设置隔离区,使弹跳者与其他无关人员隔离;
(二)弹跳平台活动载荷≥3kN/m2;
(三)平台的安全栅栏承受水平推力≥1kN/m;安全栅栏尺寸应符合《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GB8408-2000)的有关规定;
(四)平台台面应有防滑措施;
(五)高空平台弹跳口应设置可开合的拦挡物;
(六)高空平台应有用于安全背带或安全带的固定装置,且有足够的强度;
(七)高空弹跳点平台区域中间应设置向下的观察孔或观察窗;
(八)对于上回收设施,回收绳与跳跃平台的水平距离不小于400mm;
(九)用于冲击绳、回收绳和定滑轮等设备的悬挂或固定装置应牢固可靠。
第八条 弹跳空间及着陆区域的要求。
(一)高空蹦极的弹跳空间及着陆区域的要求(见附1):
1、上部安全距离:
反弹最高点与平台下缘竖向距离应不小于跳跃高度的7%,并不小于2m。
2、底部安全距离(下落最低点距着陆区域的安全空间):
(1)当跳跃高度≤40m时,竖向距离≥3m;
(2)当跳跃高度>40m 时,竖向距离≥4m。
3、跳跃区前向安全距离:
(1)当跳跃高度≤40m时,向前跳跃距离≥;
(2)当跳跃高度>40m时,向前跳跃距离≥。
4、跳跃区后向安全距离:
(1)当跳跃高度≤40m时,向后跳跃距离≥;
(2)当跳跃高度>40m时,向后跳跃距离≥12m。
5、跳跃区侧向安全距离:
(1)当跳跃高度≤40m时,侧向跳跃距离≥;
(2)当跳跃高度>40m时,侧向跳跃距离≥12m。
(二)弹射蹦极的安全距离:
1、弹射蹦极上空不得有电线、电缆;
2、座舱向上的空间距离应不小于塔架高度的2倍;
3、座舱向前与向后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0m;
4、小型蹦极(指塔架高度小于10m的弹射蹦极,下同)。
(三)着陆区域的要求:
接应点在陆地或固体表面上,应设置面积不小于3m2的着陆垫;接应点在水面上,应有安全水域,。
第九条 对提升、下降及传动系统的要求。
(一)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大于10,其最小直径应不小于8mm。
(二)纲丝绳端部固定及钢丝绳状况应符合《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GB8408-2000)表4的规定。
(三)滑轮或卷筒与钢丝绳的直径比应不小于40倍,导向轮直径与钢丝绳的直径比应不小于20倍,对于小型蹦极,其滑轮或卷筒与钢丝绳的直径比应不小于20倍。
(四)应设置防止钢丝绳从滑轮上脱落装置和防止钢
蹦极安全技术要求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