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课件
第一章国家赔偿法的基础理论
第二章国家赔偿范围
第三章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
第四章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
第五章行政赔偿
第六章司法赔偿
第七章国家追偿
第八章国家赔偿方式、计算标准、赔偿费
用及赔偿时效
第九章国家补偿制度
第一章国家赔偿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国家赔偿的基本含义
第二节国家赔偿制度的历史演进
第三节国家赔偿制度的理论基础
1994年1月20日佘祥林妻子张在玉失踪,张亲属怀疑被佘杀害。
1994年4月11日雁门口镇吕冲村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经张在玉亲属辨认死者与张在玉特征相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994年4月28日佘祥林涉嫌故意杀人被捕。
1994年10月13日原荆州地区中级法院一审判佘祥林死刑,佘提出上诉。
1998年6月15日京山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佘祥林开始服刑。
2005年3月28日,曾被政法部门认定在11年前被杀害的京山县雁门口镇居民张在玉突然归来。
2005年4月13日,湖北杀妻冤案开庭重审,佘祥林上午被无罪释放。
佘祥林被当庭宣判无罪释放
佘祥林走出法院重获自由
国家赔偿
2005年10月底,因“杀妻”罪名蒙冤下狱11年的佘祥林及其家人,向国家提出1000万的赔偿,最终累计获得70余万元国家赔偿。
导入案例2
河南省商丘市老王集乡余庙村
案件回放
2010年5月9日,“杀害”同村人在监狱已服刑多年的河南商丘村民赵作海,因“被害人”赵振裳的突然回家,被宣告无罪释放,河南省有关方面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2010年 5月9日上午,河南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赵作海案件的再审情况,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河南省高院于2010年5月8日作出再审判决:撤销省法院复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立即派人赶赴监狱,释放赵作海,并安排好其出狱后的生活。
2010年5月17日上午,赵作海领到国家赔偿金和困难补助费65万元,并表示对赔偿满意,要开始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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