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GB 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也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 职责与分工
安环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场所)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作业单位负责检查确认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签发《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作业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检查安全措施,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
作业部门负责对受限空间作业前置换的执行与监督。
安环部与施工部门负责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监督。
作业负责人对进入受限空间进行分析。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和作业人负责落实作业前、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保持作业过程中的联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绝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封堵。
受限空间内的用电设备应停止运行并有效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对受限空间进行置换的次数,原则上不少于3-5次。
氧含量一般为18%~21%,%。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
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体积分数)。
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体积分数)
作业前30分钟内进行检测,作业中至少每2小时监测一次,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应重新进行监测。
、置换方案由所在部门确定,清洗、置换时要形成记录,清洗结束后由所在岗位的负责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报部门负责人予以确认。方案的确定,清换、置换过程以及最终的确认都必须有相关责任人的签字。
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必要时,可采取风机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个体防护措施
进入受限空间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应佩戴隔绝式呼吸器,必要时应栓带救生绳。
,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防静电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防爆工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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