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江交发〔2013〕43号
关于印发《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作风建设
考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系统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扬州驻江各单位:
根据省厅《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作风建设考核评估办法》(交党〔2011〕41号)和《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作风建设考核评估工作方案》(苏交创〔2013〕8号)及《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作风建设考核评估工作方案》(扬交监[2013]6号)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作风建设考核评估工作,现将《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作风建设考核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扬州市江都区交通运输局
2013年6月26日
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作风建设
考核评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作风建设考核评估办法》(交党〔2011〕41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厅印发的《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作风建设考核评估工作方案》(苏交创〔2013〕8号)及《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作风建设考核评估工作方案》(扬交监[2013]6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作风建设考核评估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核评估对象
系统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扬州驻江各单位。
二、考核评估组织
局成立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系统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考核评估小组,考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委(监察室)。考评小组负责组织市局对区本级考核评估的迎评工作和局对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相关科室,扬州驻江各单位的考核评估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此项工作。
三、考核评估内容
本次行业作风建设考核评估内容包括:规范执法、政务公开、
优质服务、廉政建设、任务落实、创新创优、组织保障和工作满意度等8个方面,共32项108个具体指标,具体指标见附表。考核评估指标时段为2011—2012年度。
省厅委托的第三方作风建设满意度调查、专题暗访和市局以及我局组织的明查暗访工作结果均作为此次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四、考核评估程序
(一)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扬州驻江各单位按照考核评估工作方案,准备相关台账资料。考评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做好资料的汇总,开展自评工作。
(二)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扬州驻江各单位按照考核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自评,提交自评报告,并做好考核评估相关台账资料的准备工作。
(三)局考核评估小组对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扬州驻江各单位进行考评。主要包括:召开考核评估会议,组织开展职工满意度测评;听取自评报告;审查考核评估资料;反馈考核评估情况等。
(四)局考评小组综合自评、现场考评、满意度测评以及职能部门考核等情况,形成考核评估报告,上报市局。
五、考核评估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局召开行业作风建设考核评估工作布置会,对考核评估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各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明确考核评估工作分管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二)评估准备阶段(6月份)。局按照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上报市局。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要对照考核评估指标,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包括各项指标具体得分情况,提供能证实得分的文件材料等。要按照指标体系准备好考核评估工作台账资料。局将组织抽查迎评准备情况。
(三)现场考评阶段(7-8月份)。局接受市局的考核评估,并组织对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扬州驻江各单位进行考核评估。市局将部分参与局对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扬州驻江各单位的考核评估工作,了解工作进展,进行跟踪指导。
(四)总结评比阶段(9月份)。各单位、部门对照考核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考核评估结果将纳入局对各企事业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范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行业作风建设考核评估工作已纳入省厅和市局及我局年度目标考核范畴。运管所等单位既是考核者,也是被考核者。既要配合区局做好对客运企业的考核工作,更
要做好本单位的行业作风建设迎评工作,要确保本单位所涉及的考评内容不失分、得满分(详见附表)。局考评得分情况将与各单位年终考评挂钩,如有失分项目,将相应扣减相关责任单位的年终考评分值。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考核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自评,切实做好迎评准备工作。
(二)精心组织,严格纪律。考核评估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和程序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要明确专人,做好迎评资料台账的准备工作。要抓好统筹协调,上下衔接,严格工作纪律,确保考核评估的资料数据真实有效,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以评促建,务求实效。各单位、部门要通过对标找差、上级考评和社会调查等方式,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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