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略
一、传奇之续,无不自卷终后,再开生面,未有将前书截弃者。然续传
明翻前事,亦尽属于虚乌有之谈,则与其勉强凑合,毋宁直截了当,似不妨
补以剪裁之法,阅者幸勿哂其荒谬。
一、此书写黛玉回生,直接前书九十七回,自黛玉离魂之后写起。凡九
十七回以前之事,处处照应,以后则各写各事。如贾母、王熙凤、鸳鸯、赵
姨娘诸人,书中照常列叙。
一、院宇房屋,及大观园台榭、山坡、汀桥、路径逐一跟照前书,叙写
并无舛错。
一、此书写荣国府亲族、门客、仆婢等,皆系前书所有之人。故黛玉之
婶无氏,叔与弟无名,以名似有若无,不添蛇足。
一、前书写屋宇之轩昂,陈设之富有,服饰之华丽,器具之美备,肴馔
之精工,以及下人伺候之规矩整肃,铺张笔墨,已尽致极妍。此书不过约略
其词,不事有复,以避数见不鲜。
一、此书首回写警幻仙议补离恨天,则前书未了情缘,自必一一补之。
而宝玉又推己及人,如小红、万儿、龄官诸人,俾得各如所愿。至死于前书
九十七回以前之金钏、尤三姐、司棋等人,不能尽今回生,只可礼忏超度,
以酬死者,归结前书而已。
一、林黛玉系书中之主,警幻仙之抽改十二钗册,全为黛玉起见。自必
筹及所以位置之处,使扬眉吐气,一雪前书中之愤恨。惟专顾主而不顾宾,
终留缺陷,非补之之意也。故十二钗册既改,而宝钗不死,不足以快人心;
宝钗死而不生,亦不足以快人心。
一、晴雯系死于前书七十七回中,尸腐已久,若写作与黛玉先后回生,
或亦如宝钗之借体,未免印板文字,故书中有补叙一段。
序
稗官①者流,卮言②日出,而近日世人所脍炙于口者,莫如《红楼梦》一
书。其词甚显,而其旨甚微,诚为天地间最奇最妙之文。窃谓无能重续者,
不图归锄子复有此洋洋洒洒四十八回之作也。
余在京师时,尝见过《红楼梦》元本,止于八十回,叙至金玉联姻。黛
玉谢世而止。今世所传一百二十回之文,不知谁何伧父③续成者也。原书金玉
联姻,非出自贾母、王夫人之意,盖奉元妃之命,宝玉无可如何而就之,黛
玉因此抑郁而亡,亦未有以钗冒黛之说,不知伧父何故强为此如鬼如蜮之事,
此真别有肺肠,令人见之欲呕。
归锄子乃从新旧接续之处,截断横流,独出机杼,结撰此书,以快读者
之心,以悦读者之目。余因之而重有感矣!夫前书乃不得志于时者之所为也。
荣府群艳,以王夫人为之主,乃王夫人意中,则以宝钗为淑女,而袭人为良
婢也。然宝钗有先奸后娶之讥,袭人首导宝玉以淫,是淑者不淑,而良者不
良。譬诸人主,所谓忠者不忠,贤者不贤也。又王夫人意中疑黛玉与宝玉有
私,而晴雯以妖媚惑主;乃黛玉临终有我身干净之言,晴雯临终有悔不当初
之语,是私固无私,惑亦未惑。譬诸人臣,所谓忠而见疑,信而被谤也。归
锄子有感于此,故为之雪其冤,而补其阙,务令黛玉正位中宫,而晴雯左右
辅弼,以一吐其胸中郁郁不平之气。斯真炼石补天之妙手也!其他如香菱,
如鸳鸯,如玉钏,如小红,如万儿,如龄官,一切实命不犹之人,慈悲普度,
俾世间更无一怨旷之嗟。此元人所云:“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即圣
贤所云:“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者也”。前书事事缺陷,此书事事圆满,
快心悦目,孰有过于此乎!
犀脊山樵序
①稗(bài ,音败)官——小官。小说家出于稗官,后因称野史小说为稗官。
②卮(zhī,音之)言——自然随意之言。
③伧(cāng,音仓)父——晋南北朝时,南人鄙称北人为伧父。后用以泛指粗俗、鄙贱之人,犹言村夫。
红楼梦补序
月如无恨,月自常圆;天若有情,天应终老。试看山中白骨,一梦如斯;
无非镜里红颜,三生莫问。如《石头记》传奇,演红楼之歌曲,即色皆空;
惊黑海之波涛,回头是岸。绛珠还泪,谁怜泪眼之枯;顽石多情,终负情天
之债。忆雯、鹃而饮恨,涕蜡流干;代宝、黛以衔悲,唾壶击碎。然而王嫱①
归汉,不埋塞外之香;荀粲②齐眉③,尚剩奁间之粉。借生花之管,何妨旧事
翻新;架嘘气之楼,许起陈人话旧。此“后”、“续”两书所以复作也。但
如宾岂有并尊,抑后来更难居上。屈我潇湘之位,尚费推敲;让人金玉之缘,
终留缺陷。且也太君已逝,未观合卺以承欢;伯姊云亡,莫试如簧之故智。
吁!其甚矣,憾如之何?于焉技痒续貂,情殷附骥。翻灵河之案,须教玉去
金来;雪孽海之冤,直欲黛先钗后。宜家宜室,奉寿考于百年;使诈使贪,
转炎凉于一瞬。大观园里,多开如意之花;荣之福。与其
另营结构,何如曲就剪裁,操独运之斧斤;移花接木,填尽头之邱壑。转路
回峰,换他结局收场;笑当破涕,芟尽伤心恨事。创亦仍因云尔。
嘉庆己卯,重阳前三日。归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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