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清收荷塘区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加快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进程,优化辖内社会信用环境,积极创建金融生态模范区,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大对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国家公职人员、个体工商户、农户自借及担保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和历年诉讼类贷款的执行力度,确保基本收回有偿债能力的不良贷款。
二、组织领导
成立荷塘区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刘伟
成员单位:
区纪委(监察局)、组织部、政法委、宣传部、区委办、政府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人社局、财政局、社管办、疾控中心、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司法局、金融办、信用联社、各乡(镇)、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整个清收工作,办公设在财政局,由易海平任办公室主任,谭轩任副主任,成员由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至少一名具体工作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X年4月2日以前)。成立各级领导机构,搭建工作班子,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作为辖内该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强有力的班子,制定清收详细方案,做好清收工作。城郊信用联社要充分发挥清收工作主体作用,扎实做好不良贷款资料准备工作,收集整理有关欠款户尤其是欠款大户、赖债户、钉子户的债权债务情况、贷款情况、家庭住所、财产经营状况、家庭背景等相关信息并登记、归类、造册,为清收工作提供真实可靠、手续完备的数据和资料。同时,对每笔贷款要明确借款责任人和当时放款经手人、审批人。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宣传部门要加大对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和打造荷塘信用环境的宣传力度,要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短信通知、墙体标语、宣传车、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各种有效手段,在全社会形成清收工作的强大声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清收阶段(201X年4月2日 201X年6月30日)
在全区范围内发布《关于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通告》。针对各类不良贷款,明确重点、加强协调、分类推进。
一是清收涉政类不良贷款。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及公职人员,限201X年6月30日前还款。逾期未还清的通报问责,并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党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采取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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