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府发〔2011〕6号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现代农业高端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龙泉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按照农业“三个效益”有机统一和“西部第一,全国领先”的要求,着力夯实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本底和根基,深入推进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发展农业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集约化、市场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和经营,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值,推动龙泉现代农业高端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加快“田园龙泉”建设,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实现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力争5年内建成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的经济、环境、生态三个功能充分体现。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一流的经营治理机制
1、大力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充分运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土地流转交易、土地流转价格形成、土地流转监管等长效机制,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和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引导鼓励龙头企业、专合组织、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大户等市场主体,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家庭适度规模经营、业主租赁经营、“大园区+小业主”等模式,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力争5年内,全区耕地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80%。
2、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和引导农民围绕特色产业组建农民自发组织型、能人带动型、企业带动型的农民专合组织;规范专合组织发展,引入承包制、经济责任制、成本核算制、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现代经营制度,扶持发展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行保底分红、按股分红、二次返利等形式。力争5年内,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合格的市场经营主体,实体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占比重达90%以上。
3、发展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建设,进一步理顺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加快推进经济职能与自治职能相分离。开展以“清产核资、确权定股”为基础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工作,鼓励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资金、资产和资源,以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形式,与承包大户、技术能人、企业、技术服务机构等进行联合与合作。继续在财政资金、土地使用、银行贷款、税收优惠、结对帮扶等方面,为农村集体经济提供积极有效的服务,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和政策环境。力争在3年内,全面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量化工作,村社区实现两个职能分离。
4、着力培育大型龙头企业。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围绕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开展技术革新和产品研发,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以资本或品牌为纽带,进行跨区域、跨行业合作,通过联合、兼并、资产重组或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等有效途径,扩能增效,拓展市场,实现做大做强。力争5年内,培育年产值或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10家以上,10亿元以上的5家以上,100亿元以上的2家,推动2家以上农业企业上市。
5、大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包装集成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休闲观光等项目,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参与新农村建设。统筹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集中连片发展生态有机农业、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力争5年内引进和实施农业重大项目15个以上,吸引社会资金30亿元以上。
(二)建立一流的产业发展水平
1、突出发展设施农业。鼓励发展智能温室、标准和简易大棚及滴灌、喷灌等农业设施;加大设施农业专用品种和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力度,大力发展葡萄避雨栽培、枇杷防冻栽培、蔬菜大棚反季节栽培等设施高效农业示范。力争5年内,建成1个设施农业示范园、3个设施农业示范片和1个设施农业展示中心,着力打造1个高端化智能化的设施农业示范亮点,。
2、大力发展有机农业。充分发挥龙泉特有的资源优势,加快有机农业技术推广,引导和支持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联结带动农户发展有机农产品生产。突出抓好土壤改良、农业投入品安全,着力建设完善从种子、种苗到营销服务的有机农业产业链。力争5年内,全区有机转换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到3万亩以上,有机生产基地达7000亩以上,全面建成出口水果质量安全示范区。
3、加快发展旅游农业。结合龙泉山生态旅游综合功能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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