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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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选举办法:2014-5-2 18:17:08**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选举办法(草案) 第一条为规范福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福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以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选举办法。第二条本选举办法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第三条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内部董事3名,外部董事8名(独立董事2人);第二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内部监事2名,外部监事3名。第四条**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有关部门沟通后,推荐14名董事候选人和5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其中:内部董事候选人4人(选3人),法人董事候选人6人(选5人),自然人董事候选人2人(选1 的股东可以提名股东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的人数应符合《章程》的规定。(二)董事会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三)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确认,并与银监部门事前沟通后,以书面提案的方式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时应当向股东提供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四)董事候选人应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公正、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五)由股东大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第八条本行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本行第一届监事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第二届监事候选人,持有或合计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提名的人数应符合《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三)由监事会对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确认后,以书面提案的方式向股东大会提出监事候选人。第一届监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四)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公正、勤勉地履行监事职责。(五)由股东大会对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第九条本行董事及非职工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董事及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非职工监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非职工监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十条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第十一条本行选举董事、非职工监事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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