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石林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
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一、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及帐号:
收款人: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联系人:钱小姐联系电话:(0571)6481984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县支行银行帐号:19075201040025441
在2015年 03 月22日17时(开标前一天)投标人必须把投标保证金缴至指定的账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投标保证金专户所属银行按通知单原路退还保证金;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合同后,凭施工合同原件、建设单位的退保证金通知单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一科办理手续后,由交易中心通知银行原路退还保证金。
投标人凭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受理凭证到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农行缴费窗口领取投标保证金递交函。
为了不影响投标,汇款时在备注栏或附言内填写: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及项目名称(可以简略)或项目编号。
二、评标标准及方法:
本工程为三类工程,在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的基础上,执行【淳政办发[2013]125号文件及淳治污办[2014]4号—关于下发《2014年度淳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投标评分细则》的通知】的综合评估法,,总分100分,其中:商务标95%,技术标5%。投标有效优惠幅度均为业主预算总价的7%~14%(取消市场与现场联动分)。(其中:暂列金、暂估价不优惠;,),~,否则为废标。【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
2014年淳安县污水处理工程原招标文件综合评估法中的商务标部分可采用淳政办发[2013]125号文件《淳安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预算总价在200万元以下的现场抽签计分法的编制方式(即商务标报价方式仅报总价,不要求工程量清单报价)。
三、施工企业技术标评定加分材料原件(其中:施工企业资质及建造师提供证书原件,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行政审计部门认可的审计报告书原件),开标时必须向招标人单独递交材料原件,经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等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计分(开标时未按前述规定递交材料原件部分不予计分),同时该投标人的投标书中必须提供与加分材料原件一致的相关复印件,施工企业资质及建造师资信分加分计分截止时间为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类似工程业绩的时间按审计报告书的时间为准。
四、开标时各投标企业必须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否则该企业投标书无效(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会议的除外)。
五、企业投标书内必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资格证书、项目班子资格证书复印件[外地进淳企业投标书内必须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①没有处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的,投标资格被暂停或者受限制的;②在最近一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证明原件],否则该企业投标书无效。
六、开标时(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实行资格后审必须提交的资料原件(原件开标时必须提供且必须经评标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开标,否则不参加本次工程开标)。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市政公用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6、“三类人员”中项目经理的B证原件;
7、(县外企业)须入围2014年度淳安县外地环保施工企业进淳企业名单;
8、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资格证原件。
七、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与建造师注册证书等同使用,同等加分。
八、投标人在投标书内必须提供投标承诺书(具体格式附后),否则该企业投标书无效。
九、工期奖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按500元对承包人罚款;每提前一天按500元对承包人奖励,但最多不超过工程合同价款的5%。(在投标函附录中必填)
十、投标人不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直接作废标处理。
十一、其他要求:
(一)人员管理
1、项目经理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到位,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离开施工现场应向甲方和监理方请假,且每月出勤(在施工现场)天数不少于24天,由甲方会同监理进行考核。
2、每个建设村必须配备一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是能看懂图纸、具有同类型项目丰富施工经验的人员,拟派的管理人员由中标单位提出,在开工前报甲方及监理方审核后才能进场。
施工管理人员因事需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村项目管理小组长请假,请假时间超过2天(含2天)以上,必须向甲方及监理方请假,每月请假时间合计不得超过4天,且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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