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惟书画坊
代理合作协议
甲方(委托人):
乙方(代理人):
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展示甲方书法、绘画等(以下简称作品)签订以下条款,以供双方贡同遵守:
一、双方申明,双方都以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全权、部分)代理销售、展示甲方自行创作的艺术作品,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签约代理期内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乙方作品常年在潍坊书画市场推荐展卖;
2、由甲方常年在国内外相关媒体发布乙方作品信息,推动书画艺术品消费;
3、免费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书画论坛、笔会、展览及拍卖等艺术交流活动;
4、推荐入选由甲方协助编辑出版的《名家书画作品选》等;
5、可冠以“潍坊网上书画市场特约书画家”称号。
四、乙方提供给甲方代理出售的书画作品必须内容健康,创作风格既要有较高的艺术性,又有很好的观赏性,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具有较高的艺术欣赏价值和收藏价值。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代理作品,不得有非法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和名誉的行为,如含有任何虚假成份,因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影响和后果由乙方自负并按潍坊书画市场对社会承诺的法律声明,乙方将向索赔者支付赔偿款人民币10万元整。
六、乙方交付甲方的代理作品,非以下情况,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1、乙方在邮寄或转送中损坏或丢失;2、因蛀虫或空气情况恶劣转变;3、遭遇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等。
七、甲方代理销售乙方艺术作品,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从以下几种支付甲方报酬的方式方法中任选其一,选中的在括号内双方签名。
1、由乙方对代理销售作品定价(即网上成交价),成交后,乙方支付甲方定价30%的佣金。( )( )
2、由乙方对代理销售作品出底价给甲方,乙方应给甲方留一些盈利空间,代理销售作品成交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出的作品底价款。( )( )
3、由乙方对代理销售作品定价,(即网上成交价),成交后,所售全部货款归乙方所有,代理销售作品每年无论是否成交,乙方需按每年付给甲方认可的四尺以上(含四尺)规格的自创作品( )幅。( )( )
八、书画家代理作品须知、书画家作品代理合同及保管合同,构成整个作品代理的完整合同,三者具有互补性,缺一不可。潍坊书画市场对所有条款享有最终解释权。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潍坊市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邮箱:tipswj@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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