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题目: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的选择——基于交易费用理论的分析
合理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有利于农业的健康运行,有利于提高农村经济的经营效率和效益。同样,不合理的组织形式则会危害农业的发展。因此选择合理的组织形式就显得尤为重要。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关于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选择的问题,学术界对此进行了大量研究。本文旨在对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探讨现有研究的共识和不足。
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划分
目前, 中国存在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种类繁多。
依据传统农产品与市场交易的交易方式,蔡荣、祁春节(2007)指出我国的农产品市场组织形式在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主要有三种形式,“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及“专业合作社”,三种组织形式中农户与市场不发生直接作用,而代之以公司或合作社的名义;而这里,赖景生,王京安(1997)是把它看做是根据中介组织的发展,他们把具体的经营组织形式分成三大类:“企业+农户”型,“合作组织+农户”型,“批发商+农户”型;也有许多学者将农业产业化组织归结为以下几个类型: 公司+农户模式; 专业化合作模式; 专业技术协会或农协+农户模式等。
根据农民主体地位的不同,王芳、过建春、栾乔林(2007)和董志举、蒋兴伟(2008),把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分为农民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社;根据农民主体地位的不同,也即根据代理作用的强弱,姜广东(2009)将农业产业化组织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农户自发的以农户为合约主体或全部签约人的组织,将其定义为“自组织模式”;另一种为其它谋利企业为合约主体,吸纳农户作为一方签约人的组织模式,这也是一种产业化组织,但不是纯粹的农户或农户发起的组织,这种组织模式称为“他组织模式”。
按照在农业产业化组织组建过程中和运作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主体,张学鹏(2005)等将农业产业化组织分为政府主导型、能人主导型、公司主导型和专业合作社四种形式;张琦生(2010)将农业产业化组织分为两类4型,即:来自内部动力,或农民自发型(能人领办型), 即“农户+农户”模式的专业协会或合作社;来自外部动力,或政府推动型(项目引导型、企业带动型),即
“政府+农户”模式的农业产业化组织,“专业协会+农户”模式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公司+农户”模式的农业产业化组织。
此外,刘芳(2004)根据农业产业化组织的经济要素、环节和层次,认为我国农村多种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组织,主要是以家庭经济为基础的合作,是多种经济要素、多领域、多环节和多层次的合作。农业产业化组织有以下几种主要形式:农村双层经营合作经济、农村股份合作制、农业产业化经济联合体、社会化服务型农业产业化组织。
总的来说,通过不同学者对于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形式划分,虽然有名称和形式的差别,但是都对农业产业化组织对于加强农村产业化经营模式进行了肯定。对于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的分类,主要涉及了几个主体:农户、公司、专业技术协会、政府。这些组织形式都是根据各种契约,适应当代农业发展而组织起来的形式。其实质还都是一样的,看法都趋于一致。
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选择的研究
(一)存在各种不同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的原因
这些学者都是从交易费用理论来分析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形式选择问题的。鲁振宇(1996)从信息成本、评估成本、交涉成本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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