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范性管理制度
一、上下班制度
1、本校教职工上班时间上午为7:30,上午离校时间为11: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30,下午离校时间为17:00;在7: 30以后上班的视为迟到,在17: 00以前下班的视为早退,学校规范性管理制度。中层干部、年级组长、班主任上班为上午7: 100,下班为11: 30以后;下午上班为2: 10,下班为5: 20,值日教师、领导应在7: 10到岗,清校后方可离校。
2、11:00至14:30为教师午餐、午休时间,教职工可自由出入学校,其他时间不能擅自离校。原则上,学生在校,班主任应在校。
3、全校教工必须参加学校规定的会议和活动,无故迟到或缺席,依照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4、教职工因工请假应预先将公假证明交校务办,经分管校长同意,公假成立。
5、教职工因事请假,应预先填写事假申请单,半天内由副校长批准,一天至二天者,须向校务办提出申请,经校长室批准,三天含以上含三天者由局长批注,方可请假离岗。
6、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由医院出具病假证明单,如遇急症应尽早通知校方以便两处及时安排工作,事后应补交病假单。
7、对未经请假或虽请假但未获批准,或因特殊情况事先未办请假手续而事后未补办有关手续或逾期不归而未办续假手续的,均作旷工处理,扣除相应工资,严重者报上级部门给予处分。
8、值日领导、部门负责人对有关的事假、病假、迟到、早退等情况如实做好登记、统计工作,每月向校务办上交一次考勤表,对有关人员不明原因的外出情况应予询问。
二、升旗仪式制度
1、教职工应全员参加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2、按指定地点准时到位(雨天除外)。
3、升国旗时,原地肃立,行注目礼,随国歌音乐,高唱国歌。
4、仪式进程中,应神情庄重,不随意走动、交谈、嬉笑。
三、办公室制度
1、办公规范
(1) 办公室一般用于教师备课、学习、思考、批改作业、教育教学交流等活动,不应用于从事其他非工作活动,管理制度《学校规范性管理制度》。
(2)办公室应保持安静,不应干扰和影响他人办公。
(3)办公室应保持整洁,保证地面无纸屑杂物、桌面办公用品安放整齐,室内无积灰,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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