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按照《河北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和中国医院协会《2009年度患者安全目标》,经医务处、护理部和门诊部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之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二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如姓名、床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二、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身份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三、医院重点病人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识病人身份的一种有效的手段。
(一)佩戴腕带前,逐一填写各项内容,字迹端正、清楚,严禁涂(修)改;
(二)佩戴腕带必须双人核对(班内只有一名工作人员时,由下一班人员进行核对),同时采用双向式核对;
(三)无法沟通的病人,应请在场的家属证实病人的身份;
(四)腕带遗失或损坏,必须立即按照新腕带建立程序进行补充;
(五)腕带一般佩戴于患者手腕(注意松紧程度),如有病情禁忌,则佩戴于脚踝上;
(六)病人不配合,不能保留腕带有效核对信息时,立即去除腕带。
四、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
转送、接收流程项目
患者识别方法
识别途径
识别内容
门急诊患者至病房、手术室、ICU
腕带(双向式核对),门诊病历本
姓名、性别(年龄)、门诊病历号
手术室患者至病房、ICU
成人
腕带(双向式核对),病历
姓名、性别(年龄)
新生儿
腕带、床头卡
母亲姓名、床号、新生儿性别
病房、ICU患者至手术室
腕带(双向式核对)、病历
姓名、性别(年龄)
产房患者至病房、ICU
成人
腕带(双向式核对)、病历
姓名、床号或年龄
新生儿
腕带、新生儿记录单
母亲姓名、床号、新生儿性别
病房、ICU患者至产房
腕带(双向式核对),病历
姓名、床号、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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