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屡禁不止的考拭泄密案
第一节 望子成龙:以触犯刑律为代价(东建)
2002年12月3 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蔡汉泉(涉嫌犯泄露国家秘密罪),张应典、周永成(涉嫌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进行审判。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应典为了儿子能在2002年的高考中取得好成绩,多次要求承印2002年高考试题的东莞市粤高印务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蔡汉泉提供2002年高考试题信息,已经构成了泄露国家秘密罪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特对犯罪嫌疑人蔡汉泉、张应典、周永成提起刑事诉讼。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应典的儿子正在读高中,2002年就要参加高考,但是儿子的学习成绩却让张应典感到希望渺茫。为了让儿子能在2002年高考中取得好成绩,他想到了高考试题。
如果能知道一些关于试题的信息。那么儿子考试的把握就大了许多。哪里有高考试题的信息呢?张应典想到了东莞市粤高印务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蔡汉泉。粤高印务实业有限公司是广东省惟一具备全封闭管理条件的印刷企业,承担着2002年高考试题的印制工作,对于张应典来说,这似乎正是一个机会!
于是张应典在2002年临近高考的5 月底、6 月初,多次打电话给蔡汉泉,说自己的儿子今年就要参加高考了,希望蔡提供一些2002年的高考试题信息。同年6 月下旬,蔡汉泉在其公司封闭印刷2002年高考试题期问,利用工作之便,多次接触并记忆了语文、数学等科目的部分高考试题。6 月26日下午3 时许,张应典再次打电话给蔡汉泉索要高考试题信息,蔡汉泉便约张应典当晚在东莞市麻涌镇见面。接着,张应典打电话邀请潮阳市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永成一同前往。晚上10时许,张应典、周永成到达麻涌镇的冠德加油站等待蔡汉泉。晚上11时许。蔡汉泉到达后,在周永成的车内将记忆和预先记录在一张纸上的语文、数学、政治、综合等科目的部分2002年高考试题内容口述给张应典,因张的视力不好,于是便叫周永成帮忙记录在纸上。记录完毕后,蔡开车离去,张与周则前往广州并入住艺星大厦。因张应典次日要出差外地,张便让周将试题带回汕头交给其子。
周永成回到汕头后找到张应典的儿子,将一个密封的信封交给了他,张应典的儿子证实说,当时周说这是我爸爸的朋友蔡汉泉让他交给我的。在信封内有三张便笺纸,分别写有数学、语文、综合科的试题,我猜这些是高考试题。语文作文题是“心灵的选择”,还有几个数学和综合题的题目。因成绩不好,他就将题目交给同学看,希望同学帮着做答案,并在题目抄下后就把信件扔掉了。他的一个同学拿到题目后,对政治的两道题做了总结后拿去请教高三的政治老师,老师把这两道题连同这个同学做的答案作为考前押题分发给同学,但没有进行讲解。当7 月9 日高考后,即有学生发现有的高考试题和老师的押题差不多。
当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开始立案调查。根据有关线索和东莞市粤高印务实业有限公司有关人员的证实:在2002年六、七月间,在粤高印务实业有限公司承印2002年高考试题期间,蔡汉泉曾进入印卷车间等地接触高考试题,有犯罪的重大嫌疑。在2002年8 月4 日对蔡汉泉进行羁押。9 月4 日张应典被刑事拘留。另一嫌疑人周永成在回汕头自首前也被公安人员抓获。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调查,依法做出判决:认定蔡汉泉等三人犯罪事实成立,被告人蔡汉泉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3i——年;张应典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被告人周永成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这是一起简单但却耐人寻味的案件,从中我们也不难看出被告人的简单动机——望子成龙。这是每个父母的心愿,但是错误的实现方式却使他们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第二节 一个简单案件的复杂处理过程(霍然)
吴晓刚是遵义市红花岗区的一名纪检干部,此人在1999至2000年10月间的5 次全国自学考试中,为其开办的自考班窃取不同科目的试卷20次。2001年4 月25日,吴晓刚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吴提出上诉,请求缓刑。2001年6 月28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吴在上诉期间检举他人涉嫌抢劫的事实,终审判决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此案的判决在当地引起颇多质疑。
吴晓刚的身份很特殊:原是遵义市红花岗区纪委宣教室主任;吴晓刚的目的很简单:他说,为了在众多的自考班竞争中立住足;吴晓刚的手段并不高明:贿赂提卷教师。当这个身份与这样的手段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此案——
性质相当恶劣
1996年6 月,吴晓刚与遵义市红花岗区商务局职工夏方友(同案人),合伙开办了“遵义市丰乐自考班”。为了吸引学员,他们对学员承诺“包栽包活”——每学期每个学员专科交800 兀,本科交1000元学费,参加考试就可过关拿到文凭。“自考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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