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脱钩实施方案
篇一:
南宁市建设监理协会与行政部门脱钩工作实施方案附件一南宁市建设监理协会与行政部门脱钩工作实施方案南宁市建设委员会:
根据《南宁市建设委员支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与行政部门脱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建[201X]58号)的指示精神,结合我会的实际,为顺利进行脱钩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脱钩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由协会会长杨荣负责指导脱钩工作,常务副会长兼副秘书长马西西督促检查,秘书处具体实施。
二、脱钩内容
(一)机构分设。按201X年工作计划我协会已于201X年4月27日完成办公场所的设置和变更备案工作,实现独立办公,现协会地址设在广西南宁市亭洪路商业30栋30-59号(三楼)。
(二)人员分离。按通知要求“现职国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职人员”)在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兼任职务的(含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属于脱钩范围,因此以下人员需辞去所兼任的协会职务:
名誉会长梁文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副会长兼常务理事吴晓广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常务理事黄赞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建管科科长常务理事马邕坚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安监科科长常务理事唐国荣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常务理事刘坚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
(三)财务分开。我会自201X年12月21日成立后即按协会章程建立《南宁市建设监理协会财务管理办法》并设立独立账号(户名:
南宁市建设监理协会,帐户:
210211201X300068859,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琅东支行),独立实行财务管理。
(四)财产分清。按照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发的《关于做好我区民间组织年度报告财务收支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会协[201X]14号)和《印发〈关于做好我区民间组织年度报告财务收支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桂会协[201X]15号)依法进行财务审计,财务审计报告通过了南宁市民政局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的年度检查。协会财产产权清晰,与行政职能部门没有财务往来,也不存在使用国有资产。
(五)职能分明。我协会主要依据章程和设立的规定承担职能,没有行使行政审批职能(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没有以行政职能部门的名义开展社会活动和业务活动。根据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承担政府依法移交的应当或可由行业协会行使的职能,依法行使政府委托的适宜行业协会行使的行业管理职能。
三、脱钩工作实施计划
(一)201X年9月7日前组织完成我会第二届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及领导成员(候选人)等征求意见的收集及整理工作。通过征求会员意见,拟定第二届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及领导成员名单。
(二)201X年9月13日召开南宁市建设监理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南宁市建设监理协会章程(修订稿),审议通过新会费
标准及财务管理办法,选举产生第二届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及领导成员。
(三)201X年9月18日前完成脱钩工作并上报主管部门,10月31日前到南宁市民政局申请变更登记,完善变更备案手续。南宁市建设监理协会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附件二南宁市建设监理协会章程(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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