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总会规章制度
篇一:
夜总会管理制度夜总会管理制度
一、工作守则
1、按时上班、下班、签到,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下班后无事不得在工作场所逗留。
2、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走员工通道。
3、酒店制服非工作时间不得穿着外出。
4、上班时间内不得打、接非工作电话,不得会客。
5、上班必须穿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好工号牌,皮鞋要擦亮。
6、上班时间要梳理好,不能留怪发型、不能染发,男士不能留胡须、长指甲,女士不能浓妆艳抹(可化淡妆)
7、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仪态,不可嘲笑残疾人士。
8、站岗时间内不准随意走动,不准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哗、摇晃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站立时姿势要自然,两手不得插进口袋,站岗时不得呆板不动,依墙靠壁,行走不得摇头晃脑、拉手、搭肩、奔走、追逐。
10、要服从公司的行政管理,绝对服从上级安排的工作,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上级的指令,做到先服从后上诉。
1
1、不得随意吐痰、丢杂物、果皮等。
1
2、上班时间内不得偷吃公司的食物。
1
3、不得在上班时间内和在工作场地内打架、争吵、粗言秽语、赌博喧哗。
1
4、不得偷取客人的物品和将客人的遗留物品占为己有。
1
5、不得对客人和同事粗暴及不礼貌。如小人故意施暴、威胁或不礼貌。
1
6、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机密。
二、考勤制度扣罚标准:
(1)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2)事假一天扣二天工资
(3)病假一天扣当天工资
1、上班时间为8小时:
下午6:
00——凌晨2:
00
2、按时签到、打卡,迟到5分钟内,扣10元,30分钟内,扣当天工资,30分钟以上,将扣当天工资外另扣休假一天。
3、员工不得私自涂改考勤表,违者扣50元。
4、不准代人打卡或签到,当月累计三次扣休假一天。
5、如因出差、外勤、加班等原因未能打卡者应向主管说明原因,由主管或经理签卡后方生效,否则扣10元/次。
6、未经同意不得私自调休或请假,违者一律按矿工处理。
7、无故矿工或借故病休者,除扣罚当天工资外,另扣休假2天。
8、一个月迟到、早退累积3次者,除按规定罚款外另将扣一天休假。
9、员工入职后,累计不得超过三天旷工,否则当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作任何补偿,当月工资和押金也作充工处理。
10、休假必须提前一天以上申请,不接受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 违者按旷工处理。
1
1、请事假必须提前申请,经有关主管以上权限批准后方有效,违者按旷工处理。
1
2、请病假必须出示病历、药费单、病假单,经主管以上权限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劳动管理条件:
1、所有应聘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录取。
2、凡经录用的员工均需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公司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及员工的工作能力适当缩短或延长试用期。
3、试用期内,员工不称职或犯严重错误,公司给予辞退,试用期满后,对符合公司要求的员工给予转正及签定合同。
4、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调动工作岗位,员工应服从,本人一般不可申请调换工作岗位,调动后工资随之变动。
5、所有员工均有机会提升,主要看员工表现及各方面
夜总会规章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