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护所负责人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巡护所辖区内污水设施的安全巡护工作,加强巡护设备、用品、器材等设备设施管理,做好检修和维护工作。
2、严格执行《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等安全生产规程,检查纠正各种违规操作行为,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3、认真按照《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的相关规程,每个月对巡护范围内的污水设施外部运行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违占等情况即时排除处理(上报),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4、认真执行中心(科)组织的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任务。
5、及时组织巡护人员对巡护范围内设施的设施数量状况进行动态管理,负责签订《污水设施设施确认签认单》(附件2),填写《污水设施巡护设施量汇总表》(附件3),负责签订《污水设施设施病害确认签认单》(附件4)。
6、负责督促巡护人员做好日常巡护和值班工作,及时对投诉、报障(修)情况进行处理(上报)。对巡护人员日常巡护及值班人员周末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7、按要求对巡护范围内巡护、值班等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并定期上报。
8、每月完成设施外部、内部巡护质量检查工作,配合管网管理科做好巡护考核工作、按时对巡护人员罚款进行汇总,报管网管理科。
9、巡护负责人员请事假1天由管网管理科负责人审批;请事假2天报管网管理科负责人同意,由中心领导审批。
10、认真贯彻落实中心领导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巡护人员工作职责
1、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城镇污水设施巡护安排表》进行巡护。认真完成每天不少于一次的日常巡护任务、每周三下午到巡护所签到并核对、填写《污水设施巡护记录表》,同时协助其他巡护人员做好日常巡护工作。
3、对巡护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对井盖缺失、污水溢流、路面蹋陷、危害设施安全运行(损毁、盗窃、穿凿污水设施,向污水设施排放、倾倒垃圾、废液、废渣、施工泥浆等)等问题应在原地等待巡护所负责人来判断(或处理)后才能继续巡护;同时按规定时限如实上报,协助巡护所在第一时间内做好现场修整及恢复。
4、严格按照投诉、报障(修)情况处理流程及时上报巡护过程中发现问题。
5、巡护人员请事假1天报巡护所负责人审批;请事假2天报巡护所负责人同意后由管网科负责人审批,请事假3天以上的由中心领导审批。
6、认真贯彻落实中心领导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严格按照投诉、报障(修)情况处理流程,做好电话
巡护所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