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离休干部管理规定
根据中央和省、市1982年以来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1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公司总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副书记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组员:党委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门、后勤部门、劳资部门、保卫部门、工会、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党委办公室负责老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建立离休干部党支部,负责离休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
2 管理职责
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的方针政策,维护老干部的合法权益。
研究、决定公司老干部的重要问题。
审批党委工作部提出的老干部工作计划。
党委办公室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落实老干部的各项政治、生活待遇,制订具体执行方案。
负责安排老干部的组织生活、政治学习、文件传达、参加重要会议及其他活动。
组织参观学习活动。
组织走访老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落实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和体检工作。
按规定编制并合理使用老干部活动经费。
离休干部党支部
根据市委老干部局和党委的工作安排,组织离休干部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和参观活动。
了解老干部的思想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
3 离休干部的政治待遇
离休干部根据离休后享受的职级,按同级在职干部规定的范围阅读文件,听重要报告和参加某些重要会议。对因病不能参加会议的离休干部,重要文件或精神要派人上门送阅或传达。
发给在职干部的学习资料,同样发给离休干部。
离休干部要编入学习小组,定期组织政治学习。
离休干部党员要编入党支部,定期过组织生活。
重大节日和重要政治活动,邀请离休干部或他们的代表参加,并安排适当的席位就座。
公司领导定期参加老干部会议,通报公司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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