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整治行动规划”政府工作计划
“非法行医整治行动规划”政府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要切实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讲政治、保
一、指导思想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要切实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我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临时性和艰巨性。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合法资质的机构或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活动的行为。这次工作的重点是全面清理和依法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黑诊所”清除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打击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以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理由误导和欺骗患者的活动;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使非法行医行为在本县得到有效控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四城连创”发明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力度,建立和完善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治理和长效监管机制,成立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略;副组长:
略;成员:
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1.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打击非法行医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和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2.各成员单位职责1卫生部门负责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规范药店的经营行为,配合卫生部门共同查处药店坐堂医行为。被卫生监督部门奖励过的药店坐堂医,药监局要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暂扣药品经营许可证,暂停经营活动,列入黑名单,必要时给予公告。负责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医疗广告严格把关。3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查处本系统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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