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工作问题与建议-会计
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工作问题与建议
许强
近年来,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工作以健全完善村级民主自治和财务管理制度为主要依据,以委托代理服务为主要着力点,以电子网络信息化平台为主要载体,全面实施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运行模式。随着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全面纳入市清风民生网监管体系,组级集体“三资”代理工作也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对村组集体“三资”管理提出了更高、更深、更细、更明的要求。但是在“三资”代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已成为该项工作良性发展的掣肘,亟待梳理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少数村资金收入管理混乱
。部分以现金形式拨付给村内的资金,少数村主干不能及时缴入村银行账户,长期自留随意支配,甚至据为己有。例如,在协调项目时,有的项目资金由工作组人员直接以现金形式支付项目所在村村干部进行分配,但有部分村主干出于多方面原因,不能及时全额的支付相关资金,造成公款长期滞留个人手中,甚至有部分村干部利用公款谋取个人私利。
。这种情况往往是由村内报账员经手开具收据,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统一收集各村收据,办理签批手续后,在财政所领取资金,然后通知支书、村长等主干人员办理手续将其金额领走,但有部分村主干在领到钱以后不能及时与报账员沟通将款项按时入账,而是长期自留随意支配,甚至据为己有。比如环卫工资补助款、防御演练补助款、玉米机收补助款等。
。有关村内建设的工程款或其他专项资金,由村主干签字同意后,经镇财政所直接转付工程队或施工单位,从而造成支出单据迟迟不能入账,并且大多数单据往往是以白条形式报销,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
。少数村在收取门面房租金、庙会会费、企业赞助款及承包金等村内自身收入时,不是由村报账员等财务人员收取,而是由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等其他村干部收取,款项收取后,向对方打白条或不开具任何手续,把集体收入据为己有,甚至在镇“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多次规劝和提醒后,仍拒不整改。还有个别村,用村内应收取的承包金直接抵顶村内开支的招待费、食品等费用,形成了事实上的“小金库”。
(二)个别村资金(物质)支出有违规违纪现象
。有的村以个人名义制造虚假单据,领取村集体资金;还有极个别村在履行完理财程序后,在支出单据中自行添加金额,逃避村监委会监督。
,项目资金使用随意性大。许多村工程建设项目不进行招投标,不开会讨论研究,不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工程建设前期不预算,工程完工不决算、不验收;由于工程建设项目未履行预决算程序,款项支付缺乏依据,随意性大。
(源)管理不善。随意处置资产(源),没有手续或手续不完善,并且处置收入不入账或少入账。(镇)补助物资(资产)管理松懈。电脑、健身器材等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自行处置或长期放置个人家中,据为己有;彩砖、水泥、侧石等物资未进行妥善保管,作为联络人情的工具随意使用。
(三)坐收坐支现象较为普遍
2009 年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后,镇“三资”代理中心在镇农村商业银行为各行政村开设了统一规范的银行资金账户,村级绝大多数财政拨款资金都通过村级银行资金账户进行核算,但少部分财政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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