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宣传部
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朝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总工会
共青团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妇女联合会
朝安监字[2010]29号
关于开展2010年
朝阳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及驻区中央、市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市总工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0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北京市朝阳区委宣传部、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朝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总工会、共青团北京市朝阳区委
、北京市朝阳区妇女联合会共同研究,制定了《2010年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期间,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督察。
附件:《2010年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朝阳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朝阳区安监局)联系人:李永来
联系电话:65090132 传真:65090137
开展活动所需宣传品可与朝阳区安全生产管理协会联系。
联系人:杨连明梁芸
联系电话:87312146
电子邮箱:cyajj2008@
通讯地址:朝阳区南磨房双龙南里128号
邮编:100122
北京市朝阳区委宣传部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朝阳区精神文明建设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总工会共青团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广播电视北京市朝阳区妇女联合会
新闻中心
主题词: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抄送:朝阳区委;朝阳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
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0年5月6日
附件:
2010年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是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坚持安全发展,落实安全责任,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主题,以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标准,按照“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及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朝阳区“新四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两个主体、两个责任”的落实,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世界城市、“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推进“新四区”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2010年“朝阳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坚持安全发展,落实安全责任,创建全国文明城区。
紧紧围绕朝阳区提出的“转变发展方式示范区、建设世界城市试验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先行区、促进社会和谐模范区”的“新四区”建设,重点开展“聚精会神抓安全、一心一意促发展”、“建设世界城市、安全生产有我”、“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平安新社区”、“创建安全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四个主题宣传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10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点活动将贯穿全年。
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6月13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街乡、各部门、各企业要设立咨询台和展板。
6月份第三个星期(6月14日至6月20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各街乡、各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
四、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阎军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区委宣传部、区安全监督局、区精神文明办、区教育委员会、公安局朝阳分局、区文化委员会、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主要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监督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全监督局常务副局长于洪涛担任。
各街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属机构及驻区中央、市属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部署、指导和开展本区域、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宣传部:负责把握舆论导向,确定宣传口径,要与区安监局共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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