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教育局文件
余教〔2014〕96号
余姚市教育局关于
进一步规范学校会计原始凭证及其
附件管理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会计原始凭证是依法进行会计核算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起点和基础。原始凭证附件是会计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教育系统财务支出管理,客观、全面地反映学校经济业务的全貌,根据有关制度和规范的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校会计原始凭证及其附件管理提出如下要求,请按照执行。
总体要求
各学校(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核、审批和支付业务。在日常经济业务中对支出业务必须说明事由,做到表述清晰完整
,支出凭证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或审核验收人)、审批人签字(市属学校单位须由副职审批),报销时在取得合法凭证的同时,必须规范凭证附件的管理,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补充说明、提供执行依据。款项结算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控制现金结算。
二、关于各类原始凭证及其附件管理的具体要求
。
在编人员(在职或离退休)工资按劳资部门核定标准和学校绩效工资办法计发。增人增资时应附书面批复通知(包括专项考核奖励),学校不得自立项目、自定标准违规发放津补贴。
非在编人员工资支出,需标注实际岗位、月工资标准、加班天数等事项,首月发放时应同时附用工协议。
助学金支出,应标注助学金具体项目、持证类型、享受人所在班级、身份证号码并需班主任在发放单中作为审核人签字,有关申报材料由学校专门管理机构(政教处团工委等)存档保管。
。办公日用品等办公费报销时除取得合法票据外,应附原始销货清单,加盖供应商公章。其中办公用纸购置必须在当年度入围的余姚市政府采购公务用纸定点供应商中选购,并附“余姚市政府采购公务用纸定点采购单”和“余姚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一般印刷及信封必须在当年度入围的余姚市政府采购定点印刷企业中选印(除涉密文件外),报销时除合法票据外,
应附“定点印刷任务完工单”和“定点印刷计费清单”。
。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表、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本校(单位)组织的教育考察费用作“差旅费或培训费”科目支出,并附上级部门的审批书、教育考察行程安排和“外出教育考察和预算审批意见表”,或提供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依据。单位不得以旅行社等服务机构提供的单一综合费用单据取代外出教育考察的详细费用清单。
。支出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参加上级部门或专业机构组织的会议。差旅费用报差旅费支出、会务资料费报会议费支出,并附会议通知等文件资料。
(2)本校(单位)组织的会议费用。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或摊派费用。会议费报销实行“一会一报”制,报销时除合法票据外,还应附会议通知(会议方案)、会议经费预决算审批表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举办地点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会议用餐按本地接待费标准控制,不得提供烟酒。
。严格按《余姚市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和《余姚市教育局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公务接待费报销实行“一单一结”制,并附公务接待审批单、接待饭店或内部食堂提供的接待费用票据、菜单等支出清单、公务卡小票等。接待用食品支付除合法票据外,应附具体明细原始销货清单,加盖供应商公章。
。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1)参加上级部门或专业机构组织的培训费用,差旅费用报差旅费或培训费支出、其他培训费用报培训费支出,并附培训通知等文件资料。
(2)本校(单位)组织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在日常公用经费或专项经费中列支。各单位不得向培训对象收取培训费(除社会培训外),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或摊派培训费用。培训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培训通知、课程安排表、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场所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等。
(3)教师参加在余姚市外举办且伙食费需由培训对象自理的短期培训(7天及以上 3个月及以内),伙食费按公布差旅费标准的50%补助,3个月以上的,伙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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