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所在地森检部门检疫,并持有检疫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随货调运,同时报告县森防办,以便监管。县城建、环保、交通、质监、经贸等部门应对其管辖的施工单位及业主宣传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的重点性,监督并禁止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和使用松树制品,发现可疑材料要及时进行销毁处理。县林业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做好本系统的预防技术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对故意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依法进行查处。
三、工作内容
(一)划分重点预防区和预防区
重点预防区:成乐路、夹峨路等干线沿线乡(镇)。重点预防区所在乡镇要及时组织制定预警应急预案(包括预防方案和治理预案),并在通往我县的所有交通路口依法设置检疫检查哨卡,认真进行检疫检验,严禁一切松材线虫病寄生植物及其制品进入县境内,要本乡镇对松褐天牛进行常年监测和防控,实施封山育林,林木改造,逐步形成天然隔离带。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实行有效举报制度,开展常年普查、监测,发现死亡松树及时取样鉴定、上报、清理,加强复检工作,定期开展检疫大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预防区:为华头、麻柳等乡(镇)。预防区内各乡镇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松材线虫病预防监测方案,每年定期开展全面普查。加强对松材线虫病的监测,配合林业局搞好复检和产地检疫及封山育林工作。
(二)普查
县林业森防检疫部门要按照《松材线虫病普查抽样检测办法》的要求开展春秋两季(3~5月和9~10月)松材线虫病普查,形成普查报告并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县防治办备案。普查的范围为松科植物林区,其中水利水电开发区周边、重要交通沿线两侧、重点公益林区、县城和乡镇人口居住地周围的松林区是普查的重点。
(三)监测
各片区中心站和基层林业站要在县林业局森防检疫部门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定期(3~10月份)、定点(各监测点)、定人(每站1名)对松材线虫病传播媒介昆虫松褐天牛和不明原因死亡松树进行野外监测记录、收集标本,再由森防检疫部门对监测结果、标本进行检验、分析,必要时请上级有关专家进行检验和分析,发现病源及时处理。
(四)检疫
1、调入检疫。县林业局木材检查站和森防检疫部门要加大对调入我县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特别是松木制品《植物检疫证书》的查验力度,对无《植物检疫证书》的,按《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予以处罚,并由森检部门进行补检,对合格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复检时发现检疫对象和危险病虫的,下达《检疫处理通知单》,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疫情扩散措施,监督、指导收货人进行除害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告调出地省级森检机构和本省森检机构。复检时做好详细记录,保存抽样样品和标本,必要时请专家鉴定并出具局面鉴定材料。
2、调出检疫。县林业局森防检疫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木材加工厂、点、贮木场的松木进行调出前检疫,对各松科植物种苗生产基地进行产地检疫和调出前检疫,一旦发现可疑情况,立即进行除害处理,无法处理的,立即销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的危害严重性和开展预防除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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