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主要指标解释
(一)企业基本情况指标
1、单位名称:指经工商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2、单位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企业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3、登记注册类型: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企业、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企业所属类别:01蚕茧收购企业,02缫丝企业,03丝织企业,04印染企业,05针织企业,06服装企业,07其他丝绸制品,08综合类丝绸企业。
5、法定代表人: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
6、单位所在地:指单位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
7、主要设备:01缫丝设备,02染整设备,03织机,04缝纫机,05其他。
8、主要产品:01蚕茧,02厂丝,03真丝及其交织混纺绸,04丝绸服装,05其他丝绸制品,06其他。
9、年末单位从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年末实有人员数。
10、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指在报告期内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工资、福利费、奖金、津贴及各种补助。根据会计“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计算填列。
(二)财务指标
1、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该指标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的年末数填报。未执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用“应收账款净额”年末数代替。
2、产成品:指企业报告期末已经加工生产并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可以对外销售的制成产品。依据企业会计“资产负债表”中“产成品”的年末数填报。
3、流动资产平均余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全部流动资产的平均数余额。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产月平均余额=(月初流动资产合计+月末流动资产合计)/2
4、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固定资产净值指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净额,其平均余额指报告期内余额的平均数。计算公式
为:
固定资产净值月平均余额=(月初固定资产净值+月末固定资产净值)/2
5、资产总计: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按其流动性(即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的年末数填列。
6、负债合计:指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将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偿还形式包括货币、资产或提供劳务。负债一般按偿还期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负债合计”的年末数填列。
7、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总额。此项目应根据相关行业的“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工程结算收入”等科目发生额填列。
8、主营业务成本: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年末累计数填列。
9、营业费用: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商品损耗、进出口商品累计佣金、经营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等,根据会计
“利润表”中对应指标年末数填列。
10、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年末累计数填列。
11、管理费用: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年末累计数填列。
12、财务费用: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以及相关的金融机构手续费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年末累计数填列。
13、利息支出: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利息支出扣除利息收入后的净额。根据会计“财务费用”科目归纳计算填列。
14、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对应指
主要指标解释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