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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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证件名称及号码
户籍登记住址
出生日期
政治
面貌
文化程度
职务
任职期限
产生方式
委派方
联系电话
公务员
标识
工会会员标识
是
否
是
否
确认以上人员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
中方投资者(盖章、签字): 外方投资者(签字):
注:1、外籍人员需填写“姓名(中文)”栏,填写经本人确认的中文姓名或中文译名。
2、“职务”系指董事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董事、经理、监事会主席、监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设置的独立董事应在“职务”栏内注明。
3、“现居所(或户籍登记住址)”栏,中方人员填写户籍登记住址,外方人员填写居住地址。
4、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政治面貌”、“民族”。
5、投资者盖章、签字处:自然人投资者亲笔签字;中方非自然人投资者加盖本单位公章;外方非自然人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6、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无需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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