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
文化创意服务营改增
营改增范围
1
税率及计税方式
2
文化创意服务
3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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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遇与挑战
4
一﹑营改增范围
营改增开始自2012年1月1日,在上海首次进行试点,试点行业范围具体包括“1+6”:“1”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6”即现代服务业的六个行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资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二、税率及计税方式
:在主要税制安排的税率方面,将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 和6%两档低税率;有形资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11%税率, 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增值税征收率为3%。
2. 计税方式: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三、营改增------应税服务-----文化创意服务
(一)文化创意服务的主要内容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1. 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等。
2. 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是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
3. 知识产权服务,是指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对专利、商标、著作权、软件等。
,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是指为商品流通、经贸洽谈、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
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
(二)营改增后文化创意服务业部分税率的变化
(三)营改增对文化创意服务企业的影响
税改后部分文化创意服务企业的税负将下降。对于原营业税税率5%的文化创意企业,如提供广告服务、设计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等的企业,其税改后的增值税税率为6%。虽然其税率有所上升,但是企业可以将提供相关服务过程中所采购的材料、固定资产,日常发生的办公费、设备维修保养费、水电费等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预计总体的税负可获得一定程度的降低。值得注意的是:
人工成本较高、相对弱势的文化服务企业,其税负可能不减反增。其主要原因之一是部分文化创意服务企业,其固定资产更新周期较长或根本无固定资产采购,也没有什么办公费、维修费等进项税额,或者其上游企业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仍是营业税纳税人,则其税改后的税负也有可能会上升。因此,对于人工成本比重较高、议价能力较弱、处于特定产业链上的文化服务企业,其“营改增”税改后的税收负担可能反而会提高。
对于某些原混业经营且具有较多进项税额的文化企业将获得较大的税改获益。例如报刊企业,主要经营报刊出版物的批发、零售、投递业务,以及报刊出版物为媒介载体向客户提供设计、制作、发布各类广告业务, 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等服务。因其增值税进项税率高于其销项税率,不但其税负将下降,还可以盘活企业的资产、节约资金流出。
四﹑营改增:文化创意服务企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营改增”是国家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步骤, 是消除重复征税、
优化产业升级的大势所趋。但是对于文化创意服务企业而言,“营改增“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结合上海三个多月来的试
点情况,我们从四个与化创意企业利益密切相关的方面剖析
“营改增”给其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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