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驾驶证
受理岗开始受理
退办补齐资料
不合格
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是否合格
合格
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录入相关信息,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受理岗”栏内签字或者签章并出具注销证明,收存相关资料和机动车驾驶证。
办结
资料移交档案室归档
注销驾驶证常见问题及处置方法
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或者计算机管理系统依法自动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时,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调档案管理岗每月从计算机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机动车驾驶证注销信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作废。有条件的,可以通过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机动车驾驶人。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机动车驾驶人的姓名、档案编号,注销原因和注销时间。在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和辖区运输企业张贴以及互联网网站公布的公告,信息保留时间不得少于六十日。
注销驾驶证常见问题及处置方法.doc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