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泾川镇城西社区环保路灯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皖采购JX2015044
采购单位:泾县泾川镇人民政府
询
价
文
件
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4月7日
第一部分询价采购邀请函
本中心受泾县泾川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采取询价方式采购节能环保路灯一批,欢迎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一、项目名称:泾县泾川镇城西社区环保路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皖采购 JX2015044
三、项目内容:
采购节能环保路灯50台,负责供货,电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详细参数及具体要求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本次采购预算为2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安装调试及完善售后服务能力的路灯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
本项目无需报名,供应商若有投标意愿,可自行下载询价文件(后附),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参加开标会议。
特别提醒: 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报价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4月15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4月15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在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
一开标室开标,投标人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泾县泾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金先生杜先生 联系电话:0563-5124207
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4月7日
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指标
一、采购内容及主要规格、技术参数:
太阳能路灯50台,要求:光源亮度30w,太阳能板单晶硅(双片),电瓶100安培,雨天持续供电5天以上,夜晚自动供电6-8小时,,支架及安装件要求为碳钢。
二、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负责将货物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三、交货(施工)地点:泾川镇城西社区322沿线。
四、采购产品的要求及售后服务: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应当符合询价文件(包括补充更正)要求;设备应当是生产厂家最近生产的、未使用过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
2、售后服务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厂商规定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低于厂商标准的按厂商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一年。
3、属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问题,实行全免费服务。产品主件保修一年,辅件保修一年;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产品保修期外的维修,只收取成本费。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参加询价开标会的报价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参会人必须手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经销商需另提供厂家授权书)准时参加,过时作弃权处理。
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上述资料均具备且符合要求的报价人为合格的报价人,否则为不合格,其报价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4月15日上午10;00前向本中心作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逾期报价的本中心不予接受。报价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面上标明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前,必须在2015年4月14日17时前提交叁仟元(¥3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注明皖采购JX2015044投标保证金。评审时供应商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拒绝接受其报价函。
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没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2)、供应商有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投标人可就下列三个银行账户选择其中之一汇入投标保证金
(1)开户名称:泾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帐号:100230061890010001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泾县支行
地址:泾县泾川大道144-146号
(2)开户名称:泾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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