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审理室半年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在市纪委审理室具体指导和委领导正确领导下,纪委审理室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精神,抓好《2009年案件审理、复查复议工作要点》的落实,紧紧围绕县纪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复查复议工作职能,严格执行“二十四字”办案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办案程序的监督,保证了我县案件的质量逐步提高,完成了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案件审理基本情况
1、上半年共审理案件3件,处理违纪人员3人,党纪处分:警告1人;严重警告1人;开除党籍1人。现已全部结案。案件审结不超时限。
2、案件处分决定落实情况。2017年共处分党员干部5人。其中,党内警告2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1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撤职1人(双重处分)。共装订五本卷宗。按照市纪委要求,县纪委审理室于2017年4月对2017年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是对受处分人员的单位进行检查,分别检查了逊河镇、车陆乡二个乡镇处分的决定落实情况;检查畜牧总站、县林业局、广播电视事业局三个单位处分决定落实情况。二个乡镇及三个县直部门都按照审理相关要求召开了支部大会,并在大会上宣布处分原因、处分档次,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警示教育。
二是同县人事局联系,核实违纪人员5人是否评优评模等问题,经核实没有1人被评优评模。
三是同组织部档案室联系,查看处分决定、本人检查、调查报告、错误事实是否装入被处分人员的档案中,经查已全部装档。
3、上半年信息和调查情况。信息上报3条,调研文章开展审理助辩探索1篇。
4、按季度、准时上报案件审理情况报表、申诉案件情况统计表等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继续按照委领导的要求及在市审理室业务指导下,做好审理工作,在全县开展审理助辩活动,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继续按照市纪委年初工作计划实施。认真审理违纪违法案件;加强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强化对基层的指导和执纪监督工作。继续以各种方式加强对基层纪委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重点在党政纪和政策、法规的运用等方面给予指导。继续开展“统审”工作。继续实行县纪委查办的案件统一由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审理;基层纪委、纪检组办理的案件继续统一由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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