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峰万象广场“精神堡垒”制作安装合同书
甲方:广德金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宣城倩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金峰万象广场精神堡垒制作安装工程事宜,根据国务院《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位置及施工工期
精神堡垒工程位置:广德县金峰万象广场品鉴中心门口
施工工期: 11 天(包括节假日)即 201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1 年 10 月 31 日。
第二条:工程内容
1、乙方应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金峰万象广场精神堡垒项目制作安装,施工及选材标准(详见附表)进行项目制作安装。
2、乙方进行金峰万象广场精神堡垒项目制作安装,共计壹个,方案由甲方提供。
3、精神堡垒尺寸:5米(高)*(宽)*(厚)。
第三条:工程价格和付款方式
1工程总金额:一口价:22000元(大写:贰万贰仟元整),含税。
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相应的工程发票提供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7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备注:乙方总价贰万贰仟元整包中包括施工材料的采购、工人工资、施工机械的租用、
管理费、利润和税金一切费用。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职责
1、开工前甲方协助乙方施工接电源,甲方协助乙方选好材料堆放场地。
2、材料存放期间由乙方负责看管保管,如因看管不力造成材料的损坏或丢失与甲方无关。
3、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并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及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甲方有权不组织竣工验收和不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做好精神堡垒施工前的一切审批手续。
2、乙方使用的材料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3、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金峰万象广场“精神堡垒”制作安装项目制作安装安全性。金峰万象广场“精神堡垒”制作安装项目质保期为3年,如出现质量问题(含材料、安装、施工工艺)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造成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恢复其使用功能。在质保期内乙方负责金峰万象广场“精神堡垒”的
精神堡垒制作合同13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