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宫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为提高公司服务质量,增强组织纪律性和责任感,创一流企业形象,公司决定在各部门实行“员工扣罚制度”。
扣罚制度条例如下:
,不得迟到早退,违者按每五分钟以下10元30分钟内30元进行扣罚,以此累加。以到岗或离岗时间为准。
,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不得在房间看电视,违者扣罚20元。
,如果擅自离岗者,一经发现,扣罚20元。
,并熟悉客人的尊称,否则每次罚款10元。
,不得介绍技师上钟,否则每次罚款50元
,不得在营业区抽烟,发现一次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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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保护一切公司,客人、同事财物等。任何员工若有偷窃和破坏公物行为,一经发现,立刻报警并作开除处理。
,必须立刻上交前台。上交后公司会有一定奖励,一经发现没上交者重罚,并报警处理。
,对分配的任务和工作不可提异议,更不可顶撞和对抗,必须立即执行,违者罚款50元。
,勤快和负责。不得失职。
,不可与之争吵或斗殴,违者罚款500元。
,精神饱满,面带微笑,工作时间不得喧哗,嬉笑、打闹,粗言挑逗和滋事视情节严重,扣罚30—50元。
,制服清洁整齐,不作剪甲、挖鼻、剔牙等不雅动作,违者罚款30元。
,怠工,停工,违者罚款10元。
,膳食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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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或虽经批准,不可离开岗位15分钟以上。并不可自由调位,违者罚款100元
,质询或指正,并且必须对被指出的缺点立即改正。
,必须佩带工牌号并接受检查,并且必须从指定员工通道出入,违者罚款30元。
,一律不准离开公司,如购物或办事,必须由上司批准后方可离开。
违者按旷工处理。
,不得有意延缓,违者按迟到处理。
,只能放置个人衣柜。
,不可有亲友探班,更不可离场会客或传递物品,违者罚款50元。
,应按公司标准站立或服务。
,男士应仪容整洁,女士应得体化妆。
,不可损坏或丢弃或携带出外。
,不论多少,均应衷心感谢,不可向客人索要小费,违者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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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棋,算命或赌博,违者罚款100元
,违者罚款30元。
,移动公司的告示和通知,亦不可在公司物品设备上涂画,违者罚款100元。
,隐藏,侵占他人物品,不可擅自使用公司实施,违者重罚,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并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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