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院首设农村涉检事务联系点
扎实推进基层院机制建设
为进一步拓展检察工作服务“三农”有效渠道,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涉及检察事务的诉求,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我院以检察机制改革为契机,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立足三台县情,在我县北路、南路政治、经济、文化基础较好的芦溪镇、观桥镇首设涉检事务联系点,并举行了隆重的挂牌仪式,计划今后在充分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再选择部分大镇乡予以推广。
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机构,强化组织保障。我院专门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陶毅担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办公室、控申、自侦、公诉、侦监、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台县人民检察院涉检事务(案件)的联系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院办公室主任兼任,联系点工作人员由成员科室轮流抽调,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时间灵活,形式多样,原则上每个联系点每半个月不少于一次驻点办公,每个联系点原则上应有两名检察干警。
二、科学建章立制,细化职责,强化制度保障。我院设立农村涉检事务联系点,旨在针对检察机关在乡镇一级无办事机构、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实际情况,加强对“两所一庭”即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及其他基层政权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监督,促进其依法履职。同时,通过涉检事务点主动深入农村基层,关心、了解并努力解决基层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为促进涉检事务联系点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我院在反复调查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三台县人民检察院涉检事务联系点试点工作意见》,对联系点设立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后勤保障,复查督办奖惩机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力求用科学、精细、合理、全面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及细节,用制度保障试点工作的强力推进,
其具体内容是:结合检务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着力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及时掌握涉检事务动态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加强对农村基层的调查研究,积极为乡镇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建议意见;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进行搜集管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本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立案侦查;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报告重大社情民意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协助开展恢复性司法和社区矫正活动;加强对辖区内派出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和基层政权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监督,促进其依法履职。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对涉检事务联系点的认知度和公信力。我院副检察长刘争鸣同志带领控申、反贪、反渎、民行、办公室等部门干警先后前往芦溪、观桥两个镇乡,举行了隆重的涉检事务联系点挂牌仪式,在当地党委政府张榜公示《三台县人民检察院涉检事务联系点试点工作意见》、联系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号码、联系点工作人员驻点办公时间安排表,并以此为契机向当地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和释法说理,散发介绍检察院性质、职能,涉检事务联系点工作职责的资料1000余份。
四、整合资源,畅达社情民意诉求渠道。我院在着力建立健全涉检联系事务点组织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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