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仙林校区校史馆空间及
展陈设计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欢迎符合资质要求、有供货能力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校史馆空间及展陈设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或建筑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投标人在初步方案设计中标后对方案设计文件进行深化完善,并获得继续进行设计施工图的设计权;
:初步方案设计周期7个工作日,施工图设计要求15日提供。
勘察时间:自行勘察,联系人:沈老师 **********;
交货地点: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收取5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送达地点: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仙林校区行政楼205室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有关招投标的事项和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本院校园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也可以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沈老师 025-85864311 **********
招标联系人: 唐老师 025-85864066 传真:025-85864030。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中心
2017年12月7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一部分总则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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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说明
、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招投标程序、评标原则和办法、服务要求和相关的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4)相关附件。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澄清要求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招标邀请中说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或书面答复。
,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日前,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媒体上发布补充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考虑到招标文件可能有修改,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学院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函;
(2)投标保证金;(开标前递交)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待查);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三);
(7)投标人资质证明;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资质证书需要有效期内),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作废标。
(8)参加项目的负责人和总设计师等主要设计人员的介绍、设计团队名单、学历及相关工作和设计业绩等;
(9)设计方案(要求见第三章,不退还);
(10)节点的形式、色调、构图等及效果图;
(11)对项目后期服务的承诺;
(12)交货时间,付款方式;(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做废标处理。)
(13)投标人业绩;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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