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幼女.ppt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8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8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郭玉驰强奸4岁幼女
郭玉驰,男,原云南省大关县编制办主任。2013年8月24日晚9时30分,郭玉驰将未满4岁的幼女抱至家中实施奸淫,导致幼女下体破裂。
2013年8月24日22时08分,大关县公安局翠华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原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玉驰涉嫌强奸。2013年10月25日下午,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官员郭玉驰强奸4岁幼女一案双方达成民事和解,郭玉驰一次性赔偿受害人15万元,受害人法定代理人已向法院申请撤回附带民事诉讼状。据了解,大关县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案件的刑事部分。
2013年12月3日8时46分,被害人代理律师陈维镖与被害人监护人刘女士走进大关县人民法院。此案将于上午9时开庭重审,不公开审理。
2013年12月6日云南省大关县法院作出判决,以强奸罪改判郭玉驰有期徒刑8年。
2013年8月25日,郭玉驰因涉嫌强奸4岁幼女被大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大关县委对其进行停职处理。
2013年8月28日,大关县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8月29日,县委对郭玉驰免职。
2013年9月24日,云南省大关县法院对原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玉驰强奸4岁幼女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郭玉驰有期徒刑5年,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9月30日,受害人监护人向大关县检察院提出抗诉请求。
2013年10月8日,案件中受害人家属申请检方抗诉,被答复拒绝。
2013年10月10日,受害人监护人向上一级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诉书。
2013年12月6日,云南省大关县法院以强奸罪改判郭玉驰有期徒刑8年。

强奸幼女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8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rovend
  • 文件大小306 KB
  • 时间2018-01-29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