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
购买合同(样本)
甲方: (项目购买方)
地址: ,邮编
乙方: (项目服务方)
地址: ,邮编
为加强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根据《杨浦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甲方购买乙方中标的公共服务项目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以下称公共服务项目)。
项目描述: (另附专页,(1)明确项目内容、标准和要求;(2)详列项目预算清单)
实施期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项目经费及拨付方式
本项目经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分两次拨付。
%,计(大写) 元;
%,计
(大写) 元。
三、项目运作标准
乙方应当依照甲方提出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开展项目运作,履行承诺,诚实守信,保证质量。
四、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并为乙方实施公共服务项目提供必要的支持。
,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项目结束后进行验收。
、照片、视频等资料以及课件、手册、案例集等产出的无偿使用权。
,甲方可根据合同约定直接予以中止或撤项,并不再继续拨付资金;被撤项的项目,还需酌情收回部分拨付资金。
(二)乙方权利、义务
,并有权获得项目经费;未经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和个人转让项目。
,并按要求及时向甲方和杨浦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联席会议(下称联席会议)提交中期和末期自查报告。
,并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提供相关的资料。
,或
上海市杨浦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doc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