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全国、全省食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整顿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在“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的基础上,通过一年时间的集中整顿,巩固成果,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形成,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有效规范,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确保全年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顿任务和措施
(一)整顿任务
一是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严厉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二是整顿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全面规范奶站和规模养殖场建设,全县奶站要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严格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对达不到要求的奶站一律责令停业整顿或取缔。加快奶牛小区新建和扩建步伐,引导散养奶牛养殖入区、挤奶进厅。鼓励和引导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行良好农业规范(GAP),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和农民创建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逐步达到规模化、标准化。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的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行为。加大对蔬菜、水果和茶叶中农药残留、猪肉产品中喹噁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磺胺类药物残留和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监督检查力度。打击禽畜养殖、水产养殖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
三是整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以小企业、小作坊为整顿重点,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小作坊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对生产条件差,达不到准入要求,而群众生活又离不开的小作坊,要纳入管理范围,严格监管,引导、规范其达到基本的卫生条件,并督导其对社会做出食品安全承诺。对达不到基本卫生条件,特别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加大管理抽查力度,坚决查处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并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监管责任,严格防范,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四是整顿食品流通环节。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整顿售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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