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简介
财务部
2013年7月
增值税
的概念?
增值税的概念
如何理解增值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法规引用
增值税的内在属性为:价外税、增值额征税
由此,衍生出的外在特点为:视同销售、以票控税、特有征管模式
属性特点
特点之一:增值税的价外税
概念
与营业税相比的差异
常见情况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纳税人取得的收入不含增值税金(价税分离),销项税额由消费者最终承担。
增值税的特点
117元
100元
17元
营业税下
增值税下
实际收入
实际收入
增值额
在增值税下,我们在经营中的收入不包括向消费者收取销项税额,支出的成本费用和购进的资产原值中,也不包括向供应商取得的进项税额。因此,增值税在持续经营中对利润不造成影响。
与营业税的比较
增值税
价外税(价税分离)
计税依据:增值额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税率:6%
营业税
价内税
计税依据:营业额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税率:3%
例如:本月向客户取得收入100元,发生70元费用支出,20元资本开支
营业税
收入
成本费用
资本开支
利润
100元
增值税
94元收入
70元
100/(1+6%)
68元成本费用
20元
18元资本开支
价税分离
根据获得的进项票
100-70-5=25元
94-68=22元
应交税额
100*5%=5元
6元销项税
2元进项税
2元进项税
6-2-2=2元
示例
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差异
特点之二:增值税的差额征税
概念
与营业税相比的差异
常见情况
增值税是对货物生产、流通以及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营业税下,按收入的全部金乘以税率计算应交税金
增值税下,按取得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差,为应交税金
注:以一般计税方法为基础
增值税的特点
甲企业
乙企业
丙企业
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销售/采购
销售/采购
特点之三:增值税的视同销售
概念
与营业税相比的差异
常见情况
增值税的征税过程是在商品或服务的流转环节,无论是否即时收取款项,如发生了商品或服务的流转,就意味着发生应税行为,视同销售由此而生。
营业税下,没有视同提供服务的概念
增值税下,视同销售规定了9大情形,并有专门计算销售额的方法
企业无偿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会被认定为视同提供应税服务,需要计征增值税。
增值税的特点
税法是如何规定视同销售?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应税服务。
注:“销售”是指收货单位收取款项或开具发票
增值税税收要素
如何理解视同销售?
增值税税收要素
向关联公司提供研究开发服务,市场价值106万元。
现状:不视同销售,不缴纳税金。
增值税下:本企业虽然无获得实质性经济收益,但对于106万元的应税服务仍要计算销项税额
=106÷(1+6%)×6%=6万元
视同销售
无偿向其他单位赠送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需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
举例
视同销售产生的税款增加经营成本,减少利润
结果
我们哪些业务会涉及视同销售?
销售代销货物
营业厅代销商品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设备、货物在省、地市公司间转移,转移后由收货公司销售
将自产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假设自产服务也按此执行)
员工话费、测试卡
业务招待赠送话费或充值卡
将自产或购进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
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业务宣传物品(如杂志、日历等)
积分兑换外购实物
促销赠外购实物
营销活动赠送话费或充值卡
积分兑换话费和充值
终端合约
税法规定
公司业务
增值税税收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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