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委宣传部
共青团苏州市相城区委员会
苏州市相城区人事局
苏州市相城区青年联合会
团相委联[200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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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苏州市相城区“十大青年创业先锋”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开发区党工委,有关区级机关部门:
各镇(街道)团(工)委,开发区团工委,有关区级机关团组织:
为贯彻落实区委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选树和宣传建区五年来在我区经济建设中涌现的青年创业典型,进一步弘扬“三创精神”,在“十一五”规划的指引下,激励我区广大青年艰苦创业,勇于创新,争先创优,奋力推进我区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把我区建设成为苏州市的现代制造业副中心,重要物流副中心,优美人居副中心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委宣传部、共青团苏州市相城区委员会、苏州市相城区人事局、苏州市相城区青年联合会等单位决定联合开展第二届苏州市相城区“十大青年创业先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优化青年创业环境,发掘和塑造一批努力实践“创大业、创新业、创优业”要求的青年典型,引导全区青年立足本职,创业建功,为实现富民强区、构建和谐相城而努力奋斗。
二、参选对象
评选活动以近几年来在全区经济建设中取得显著业绩、做出积极贡献的青年人才为评选对象,重点关注在经营管理、技术创新、外来投资创业等方面的青年才俊和具有强烈自主创业精神的青年企业家,影响面覆盖传统产业界和现代服务业、知识界和其他相关领域。
三、具体评选条件
1、年龄为18到4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相城区工作、生活的创业青年,户籍不限;其中包括在相城区投资、居住两年以上的归国留学生、华侨;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3、坚持开拓创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强烈的创业精神,创业经历典型,创业成就突出,得到社会公认或在同行业中具有良好口碑;
4、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人格魅力,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乐于回报社会,个人综合素质好。
四、评选机构
本次评选活动由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委宣传部、共青团苏州市相城区委员会、苏州市相城区人事局和苏州市相城区青年联合会组成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活动组织和领导工作;同时将特邀有关部门负责人、青年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议和审定工作。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青联秘书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评选步骤和方法
1、二月中旬研究制定方案,下发活动通知。
2、三月中旬,各地、各有关单位广泛宣传发动,择优向评选活动组委会推报候选人1至2名,将材料与名单同时上报至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区行政中心团区委,邮编:215131,联系电话:85181681,联系人:许艳,电子信箱:xcyouth@ 。
3、三月下旬,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报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征求地方党政及公安、工商、税务、劳动社保、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将符合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4、四月上旬,评委会根据推荐情况和评选条件,确定正式候选人(入围人选),并通过相城区政府网站将正式候选人及其事迹向社会公开,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征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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