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生态新城公租房概念策划及概念规划设计项目
合作单位征集
招标文件
招标人:湖北省建筑设计院
2017年9月
招标公告
湖北省建筑设计院公开征集花山生态新城公租房概念策划及概念规划设计合作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武汉市花山生态新城。总建筑面积约41万方,其中地上部分33万平方米,地下部分8万平方米。
二、招标内容
针对本项目,乙方应以市场为导向,综合政府规划及甲方预期,为项目提供概念策划及概念规划设计服务。
三、工期要求
50日历天。
四、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咨询公司。
2. 具有5人及以上项目团队。
3. 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近三年有房建项目设计或咨询业绩)
4.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五、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竞标者均可于2017年10月0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湖北省建筑设计院(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1楼)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发至872748635@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详情请登陆湖北省建筑设计院官方网站()。
六、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在2017年10月20日14:30之前递交至湖北省建筑设计院21楼,迟到的文件不予接受,招标人将在同一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会议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果。
招标人:湖北省建筑设计院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1楼
联系人:叶乔伊
电话:**********
邮箱:872748635@
网址:
投标须知
一、总则
本文件仅适用于花山生态新城公租房概念策划及概念规划设计合作单位征集。
“招标人”是指:湖北省建筑设计院。
“投标人”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成交,即成为“中标候选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对象。
“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独立承担过类似项目策划咨询、设计工作。
(3)、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建筑设计人员。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开评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投标文件用纸外现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就有关内容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投标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如因投标人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
价格文件
1)投标一览表;
商务技术文件(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参会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时);
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等其他证明文件;
3)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指近三年有房建项目设计或咨询业绩)
4)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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