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对城市建设意见和开展“我为城建献一策”活动的通知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局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找准局机关在践行科学发展观、实现城市建设跨越发展上存在的问题,调动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关心城建、支持城建、参与城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群策群力作用、集思广益作用,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真正落实到找准问题、解决矛盾、改进作风、推动发展上,根据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要求,依据《市建设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实施办法》,决定在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建设局系统行业管理相关单位中征集对城市建设意见,开展“我为城建献一策”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意见征集及活动开展时间
4月3日——4月25日
二、意见搜集及活动开展对象
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建设局系统行业管理各相关单位。
三、意见搜集及活动开展内容
紧扣“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城市建设新跨越”主题,反馈局机关在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实现城市建设跨越发展上的工作作风、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措施
、工作绩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在服务民生、改善民生、推进城市建设科学发展上建议、措施、对策。
四、方式及要求
1、局在机关大楼一楼设立意见箱,局直各单位要在本单位办公地点的醒目位置设立意见箱,所有意见箱于4月9日前设立完毕,局机关意见钥匙箱由市第八检查指导组保管,各单位的意见箱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保管。
2、反映问题要署实名,既要实事求是,又要客观公正;献计献策要结合实际,操作可行。
3、参与活动的对象和单位的建议、意见,可直接投送局在机关一楼设立的意见箱或本单位意见箱,也可以直接到投送到局机关纪检监察室,或通过电话方式将有关问题直接反映到局纪委(电话:84421914);“我为城建献一策”活动内容可投送到意见箱,也可以直接投送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给办公室,或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电子邮件地址:jsjzw11@)
4、活动结束后,局将认真梳理、整理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建议,对合理的意见、建议制定改进计划表,并及时进行反馈,对“我为城建献一策”活动中的建议、措施、对策等内容,进分析、整理、
研究,被采用的将给予奖励。
200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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