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撤村建居工作实施方案
区撤村建居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村改居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撤村建居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随着改革步伐加快和城市规模扩延,我区先后有24个行政村实现了转城。但由于历史原因,各转城村一直延续着原有村委会管理体制,未实现由农民到市民身份的真正转变。为加快城市化进程,进一步理顺城乡管理体制,解决现存的各种问题,撤销原有村组织设置,建立居委会机构,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方针,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的主题,着眼于理顺管理体制、科学设置组织、提升城市品位、维护群众权益,遵循依法办事、民主公正、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操作,充分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以过硬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扎实推进撤村建居工作,开创城乡工作新局面。
三、工作内容撤村建居工作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设置必要的过渡期间。所有转城村成建制转为居民区,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完成后,标志过渡期结束。过渡期主要抓好五项工作:
(一)变更组织。村民委员会变更为居民委员会,同时村委会工作机制转变为居委会工作机制。
(二)维持隶属关系和领导机构。组织变更后,原有隶属关系不变,管辖范围和人员不变,原村领导班子过渡为居委会领导班子。
(三)履行居委会职责。新建居委会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办理本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发展公益事业;
3、调解民事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群众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向上级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WWW.YBAsk.COm
(四)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过渡期间,原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保留。尽快健全和完善管理机构,承接原村委会管理经济的职能,负责原集体经济的运营、管理和改革。机构名称和人员配备由各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五)城市建设、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等工作,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及时纳入城市统一管理。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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