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关于“远程集中授权”的思考
远程集中授权是将前台柜员需要授权的交易信息,以及业务凭证影像、视频、音频等同步传输至“后台集中授权中心”,由授权人员在自己的终端上审核并完成授权的业务授权实现模式。实现了“面对面”授权向“背对背”授权模式的转变。同时,监督模式也由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转变,将风险监管端口进行了前移,更加有效的防范了前台业务的操作风险。
远程集中授权是对前台业务授权模式的一项重大改革。实现远程集中授权,在一定程度的达到了农信社前台业务授权模式改革的目的,一方面,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减轻了柜面服务压力、缩短了业务完成时间;另一方面,优化了人力资源,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再一方面,有效降低了一线柜员的业务操作风险。
在传统授权模式下,每个网点至少配备一名授权员。对于业务量小的网点来说,授权员的工作量较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人力资源浪费。举例来说,一个县级联社有30个网点,每个网点配备1名授权主管,就需要30名授权主管。如果上线远程集中授权系统,6-7名授权员就可以完成整个联社的授权工作。
结合我省综合业务系统的授权级别设置,业务授权一般分为三个级别,网点主管为一级,信用社主任为二级,联社主任为三级。还以30个网点的联社为例,网点主管级别的授权业务量较多,每班至少需要两名授权员,才能基本满足需要,信用社主任级一名授权员即可满足需要,再加上联社主任级授权员一名,如果要完全满足工作需要,每班需要4名授权员,两班需要8名,再加上授权管理员一名,这样一来,一个联社远程集中授权中心就需要9名人员才能正常运行。这样就产生一问题:一方面是主管级别的授权员忙的不可开交,另一方面是联社主任级别的授权员闲的无事可做,一天可能就三五笔授权业务。
实际的运行情况如何呢?据笔者了解,部分联社并没有严格按照综合业务系统的授权级别按岗位进行分配人员,而是一个授权员兼多个级别授权员进行业务授权,有的甚至一个授权员兼三个级别授权员进行业务授权,就是所有业务都能授权。另一方面,授权中心人员很难完全做到按制度规定和操作流程要求进行业务授权,当授权业务的制度规定影响到业务的发展时,可能制度规定就无法坚持了。上线远程集中授权系统的
重要目的之一就是提高前台业务操作风险的防控能力,降低操作风险,但从笔者了解的情况来看,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好。怎样来解呢?
尝试以市为单位建立远程集中授权中心,这样就可以解决上述问题。授权员工作量的分配问题即可得解决,业务授权相关制度和操作流程的执行问题也可以得到很好的坚持,这样,前台业务操作风险才能得到有效的降低。
当然,无论远程集中授权中心设到哪一个级别,加强管理仍然是最重要的,如果管理跟不上,远程集中授权放到市办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笔者认为以下几个方面是值得我们考虑的。
在管理的原则,至少应包括这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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