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爱婴医院自查评估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婴医院复核方案》、《爱婴医院评估标准(ⅩⅩ版)》和《助产机构爱婴指南(ⅩⅩ版)》要求,我院领导积极部署复核工作,召开爱婴医院复核工作安排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针对大连市爱婴医院复核标准逐条自查整改,督导落实,使爱婴医院的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现将我院开展的各项工作自查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订爱婴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母乳喂养和新生儿安全的有关规定,并及时传达到全体医护人员。
1、我院重新调整了爱婴医院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重新修订了相关职责,贯彻母乳喂养相关规定,将母乳喂养规定发给小组各成员,并组织学习。
2、在妇产科病房、妇产科门诊、儿科门诊、预防保健科及公共场所明显处张贴《促进母乳喂养成功十条标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等,并要求医务人员掌握。严禁医务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
3、制定了详细的母乳喂养工作计划,并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有记录、有改进措施。
4、禁止各科室张贴母乳代用品销售广告、资料,及代销母乳代用品行为。
5、禁止母乳代用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提供健康教育及宣传材料、资料。
二、对全体卫生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把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处理方法告诉所有的孕妇。
1、对新入岗人员进行母乳喂养知识的岗前培训,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认真组织科室工作人员定期复训,认真落实母乳喂养政策和母乳喂养的规章制度,不断更新母乳喂养有关知识,提高母乳喂养宣教和服务能力。
3、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培训,每年培训1-2次,培训时间在3小时以上。
4、80%的产、儿科医务人员能够正确回答80%以上的有关母乳喂养的问题;
5、医护人员能将母乳喂养内容纳入了查房内容。
6、产前门诊、产前病房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产前病房定期利用座谈会形式对产妇及其家属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宣教,每月一次。
7、入院产妇人手一册母乳喂养宣传册;
8、所有产妇均由病房责任护士进行母乳喂养宣教。
9、80%以上的产妇接受过母乳喂养宣教,并能够回答相关母乳喂养问题;
10、孕妇学校每月定期开展孕妇课堂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宣教。
三、帮助母亲在产后半小时内开始母乳喂养、指导母亲喂奶,以及在需与其新生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1、实行责任到人,剖宫产后和顺产后30分钟由妇产科医生及妇产科的护理人员进行指导母子皮肤接触和吸吮,回病房后由责任护士进一步指导母乳喂养技术和技巧,直至产妇全面掌握母乳喂养知识。
2、母亲留房观察期间,婴儿和母亲在一起。
3、通过母乳喂养宣教和医务人员指导让母亲掌握了正确的抱奶体位及新生儿的含接姿势,让母亲掌握了足够的母乳喂养知识。
四、帮助产妇在产后1小时内开始母乳喂养,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鼓励按需哺乳,不给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吸人工奶头,或使用奶头作安慰物,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
1、除去有医学指征的新生儿外,新生儿生后未吃过任何母乳以外的食品及饮料,做到了纯母乳喂养。
2、加强护理工作,做到早开奶、按需哺乳,实行责任到人,剖产后30分钟由助产士进行指导母子皮肤接触和吸吮,回病房后由责任护士进一步指导母乳喂养技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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