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 创新 启示.doc发展创新启示
摘要:改革开放30年来,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不断发展和创新,有着丰富的内容。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相继召开,在把实践中的有益成果上升到理论高度的基础上,为当前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指明了着力点。这些,为今后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一是必须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二是必须以实现党员主体地位为基础,三是必须以理顺权力授受关系为着力点,四是必须以坚持逻辑一致原则为保障。
关键词: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党代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员主体地位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09)02-0039-04
一、改革开放30年来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发展与创新
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是党内民主的根本保证,它既有利于将党内民主创新的成功经验提升到制度层面,巩固党内民主探索的有益成果,又有利于为党内民主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推动党内民主建设的不断深化。改革开放30年来,党内民主制度不断发展和创新,有着丰富的内容。
(一)建立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
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最深厚、最牢固的基础,离开了党员权利的充分实现和确实保障,党内民主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从十二大到十六大,党章都规定了党员享有的八项权利。1994年12月,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2004年9月,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它具有以下亮点:坚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发展党内民主的原则;对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做出了更明确、更全面的规定,丰富了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把“发扬党内民主”的传统提法改为“发展党内民主”,突出强调了党内民主的主体是党员而不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及其领导人;完善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具体措施,规定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方面应尽的职责。十七大明确提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这个重要命题,是继十六大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之后,在发展党内民主上最重大的理论创新,意味着党员在党内生活中事实上处于从属地位、被支配地位的状况将逐步得到改变。
(二)建立健全党内选举制度
党内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其重点是扩大竞争性选举的范围和程度。十三大,改革和完善了党内选举制度;1990年,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1993年,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
“各选举单位要按照不少于15%的差额比例,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出席党的十七大的代表”。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这样,不仅为完善和健全党内选举制度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使党内选举程序不断规范和细化,而且巩固和推进了“公推公选”等基层民主的创新成果,使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建立健全干部制度
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用人机制,防止用人的不正之风;有利于增强党员干部权力的合法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十二大党章专列了“党的干部”一章,对党的干部提出了六条基本条件的规定。十五大报告提出:“加快干部制度改革步伐,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尤其要在干部能上能下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十六大报告提出:“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健全公务员制度。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辞职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2002年,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04年,颁布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等5个文件。2006年,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文件。这一系列科学合理的程序规定的出台,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建立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
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内生活的一项根本制度。但是长期以来,党代会制度的制度功效得不到充分发挥,存在着“会上热闹几天,会后几年不见”的现象。十三大报告提出:“建立中央政治局常委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会定期报告工作的制度;适当增加中央全会每年开会的次数,使中央委员会更好地发挥集体决策作用;建立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中央书记处的工作规则和生活会制度,使集体领导制度化,加强对党的领导人的监督和制约。地方各级党组织也要相应建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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