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乐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根椐上级文件要求,近日我所对胡乐镇辖区内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社区矫正工作对于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预防和控制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所社区矫正工作自开展以来,不断探索新时期下社区矫正工作的形式和方法,致力于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社区矫正工作的各个方面。截止目前,我所共登记在册矫正对象9人,其中假释1人,缓刑8人,所有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为零。
其次,严格规范档案,运用系统加强管理。胡乐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案管理,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制定和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及时更新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网络化动态管理。
再次,我所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走访。我所在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中,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和信息反馈活动,此举能帮助我们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平时的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使得每名社区矫正对象能自觉接受管理,重拾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信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们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在社会上,严格遵纪守法,在家庭,安心生活,做对社会家庭有责任心的人,社区矫正为维护社会稳定真正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社区矫正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
回顾过去,在看到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胡乐镇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例如社区矫正缺乏有效的奖惩措施,不能够将矫正成果与实际刑期相联系,矫正效果不能很好的体现出来,社区矫正工作者参加业务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不够丰富,司法所工作人员较少,这几方面都是制约矫正工作无法做到高效、规范、深入开展的原因。
综上所述,社区矫正这一事业,还有许多值得我们探寻和摸索的地方,但我们相信,在各级领导的不断帮助和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不断支持和鼓励下,我所一定能在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中,做出更好的成绩,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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