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清凉山水库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第一章总则
任务来由
清凉山水库坝址位于梅江一级支流白宫河中游的石壁背村,,,,,总库容3681万m3。是一座以供水、防洪为主,结合灌溉、发电的多年调节中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大坝设计的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工程于2002年开始供水,2004年完工,2005年通过竣工验收。设计日供水量15万m3,最大日供水量达18万m3,灌溉面积2000亩。清凉山水利枢纽的供水对象主要为梅州市区的居民生活用水和部分工业用水,防洪区域为白宫河下游的白宫、西阳两镇。清凉山水库地理位置见附图1,水系图见附图2。
清凉山水库主要建筑物包括拦河大坝、引水建筑物、电站厂房等。水库大坝为细石砼砌块石重力坝,,,坝顶长218m,坝顶宽6m;溢洪道位于大坝中部(桩号坝0+115~坝0+141),,净宽20m,采用WESⅠ型堰,挑流消能,挑射角250,工作闸门采用弧形钢闸门,检修闸门采用平面钢闸门;电站引水管采用坝后背管,;本工程一级电站厂房位于坝后,×,电站装机2台,装机容量为1300kw。
随着梅州市经济的迅速发展,用水需求量越来越大,作为梅州市重要水源的清凉山水库面临的供需水矛盾越来越巨大,为了充分利用优质水源以及彻底解决下游白宫、西阳两镇的防洪问题和部分农田灌溉问题,梅州市政府决定启动清凉山水库扩建工程。清凉山水库扩建工程维持枢纽挡水、引水、发电建筑物总体布置不变,仅对坝体、泄水和输水等建筑物进行扩建改造,扩建后发电量变化不大,水电站维持不变。工程扩建后水库正常蓄水位定为237m,,;,,。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任何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因此,为了做好梅州市清凉山水库扩建的前期工作,本项目业主单位梅州市清凉山供水有限公司委托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所接到任务后,迅速组织起项目工作组,开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目的
(1)通过对拟建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掌握拟建项目影响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及存在的环境污染源,为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环境影响分析提供资料;
(2)依据工程分析,预测项目扩建施工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和解决办法,以达到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目的;
(3)预测和评价项目扩建运营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出防治污染、减少破坏的措施和对策,为项目运营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编制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令第74号公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4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令第77号公布,;
(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令第49号公布,;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6)《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17)《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96]第31号,);
(18)《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环发[1999]107号,);
(19)《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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