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宣城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2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9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9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宣城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试行)
宣城市人民政府令
第21号
《宣城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0年5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虞爱华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宣城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更好的统一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公平、公正的做好房屋拆迁工作,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建设、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主管部门。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公安、城管、规划、房管等部门和宣州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应依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保障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拆迁人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六条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和国有土地收储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宣城市人民政府授权宣州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七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拆迁计划,应当包括拆迁范围、方式、期限等;拆迁方案应当包括被拆迁房屋状况、各种补偿和补助费用概算、产权调换房屋安置标准、新建安置房屋地点、临时过渡方式及具体措施等。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房屋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宣城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9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aibuaiwo1318
  • 文件大小71 KB
  • 时间2018-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