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教职工宿舍住宿管理规定
为给全校单身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安全、优雅的学习、工作及生活环境。规范单身宿舍的住宿管理,提高宿舍的使用率,特制定本规定。
住宿条件
,须是家住外地的单身教职工。
,但因工作存在特殊情况者,说明情况,经院办同意也可申请住宿。
住宿办法
凡需住单身宿舍的教职工须本人到院办领取、填写住寝审批表,经过部门领导、人事处以及院办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院办统一安排宿舍。
宿费标准
每人按每月元标准收取房费,由财务处统一扣除。水电、煤气、物业费按照实际发生标准自行交付。如有退寝人员,应核对水电、煤气、物业费等发生实际费用交付后方可退寝。
住寝管理规定
,要在指定房间、床位住寝,不准私自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时,须经院办同意,并须填写调寝表。
,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给他人居住,另不得私自带陌生人到寝室入住,违者按退寝处理。
,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干扰管理部门对宿舍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每个寝室内由入住人员自行推选一名寝室长,寝室长负责寝室的各项日常管理及卫生管理。
、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如发生破损和故障,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应对照物品价格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对照物品价格加倍赔偿。
6. 请各位教师勿在夜间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教师休息。
请保持房间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勿乱占用宿舍空间,以免影响他人。
、用电。
五、退寝管理
若有申请不居住宿舍的教师,请到院办以及人事说明。
六、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院务办公室
2011-10-10
单身教职工宿舍住宿管理规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